长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2016年10月20日 11:39
来源:中国吉林网
中国吉林网讯记者王小野近日,长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长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有
中国吉林网讯记者王小野近日,长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长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有关人员辞职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员的任免职议案及说明,表决通过了免职议案及有关人员的任职议案;按照《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听取了拟任命人员的供职发言;审议并表决通过任职议案后,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树国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王海英代表新任命人员作了表态发言。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树国,副主任杜剑、吕凝、王铁茗、王明德,秘书长吴强及委员共39人出席会议。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闻弘主持会议。
副市长、代理市长刘长龙,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德友,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长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部门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长春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免去:
吕凝的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何泉秀的长春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郝晶祥的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胡延生的长春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于春的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刘大平的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马国成的长春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吴相道的长春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沙宪卿的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
武凌的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王海英为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梁国超为长春市教育局局长;
李维彬为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慧力为长春市财政局局长;
盖国庆为长春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晓曼为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局长;
刘宏为长春市园林绿化局局长;
吕鑫为长春市水利局局长;
高山为长春市商务局局长;
逄吉春为长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责任编辑:赵佳俊]
- 好文
- 钦佩
- 喜欢
- 泪奔
- 可爱
- 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