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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方面民生实事早知道


来源:中国吉林网

1月18日上午,2017年吉林省“两会”改善民生主题新闻发布会在吉林省政务大厅3楼新闻发布厅召开。发布会上,吉林省民政厅乔恒厅长介绍2016年民政工作情况和2017年重点工作;

1月18日上午,2017年吉林省“两会”改善民生主题新闻发布会在吉林省政务大厅3楼新闻发布厅召开。发布会上,吉林省民政厅乔恒厅长介绍2016年民政工作情况和2017年重点工作;吉林省人社厅副厅长赵春林介绍吉林省就业和社会保障情况;吉林省文化厅厅长马少红介绍吉林省文化民生实事项目情况;吉林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张义介绍吉林省卫生与健康工作情况。

关注一: 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民政厅乔恒厅长介绍,2016年,全年共筹集中省级社会救助资金58亿元,保障困难群众162万人。其中,城乡低保对象149.4万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月人均445元和年人均3412元,比上年提高10.4%和25.5%;保障特困供养对象12.7万人,农村集中和分散供养年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4900元和3300元,比2015年分别提高16.7%和17.8%。资助152.5万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补贴97元;直接医疗救助67.6万人次,人次均救助822元。实施临时救助19.8万人次,人次均救助652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3万人次,为1.8万余名困难群众减免丧葬费用1700万余元。

 确保到2018年全省各地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

启动实施脱贫攻坚最低生活保障计划。明确2016年到2018年农村低保最低指导标准,确保到2018年全省各地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

截至目前,全省35个市、县(市)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现行扶贫标准,占总数的69%。

全力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对全省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目前全省共有农村留守儿童50108人。同时,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投入257万元,支持6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进行了新建和改造。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全省共帮助流浪未成年人返校复学38人,职业培训35人,教育转化123人,关爱帮扶198人。

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首次对残疾人的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作出了专门的制度安排。2016年,全省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4.51亿元,26.8万困难残疾人和29.9万重度残疾人领取补贴资金,残疾人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取得新的进展。

 展望2017年:

  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

2017年,将持续推进脱贫攻坚低保支持计划,强化兜底保障作用。继续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脱贫计划确定的最低指导标准,有序推进低保扶贫“两线合一”。探索农村低保对象综合评估量化认定办法。落实好“低保渐退”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积极就业实现自我发展;着力落实各项救助制度,确保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农村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农村贫困人口参合补贴每人每年100元标准全覆盖、农村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全覆盖。

健全完善城乡统筹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开展特困人员摸底排查、重新认定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深入推进“救急难”工作,着力提高急难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落实关爱保护措施。推动《吉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立法工作,进一步改革和规范减灾救灾工作,提升灾害救助能力。

 关注二:吉林省人社厅

  回首2016年:

  2016年承诺的民生实事全部兑现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赵春林介绍,2016年承诺的民生实事全部兑现。全省城镇新增就业52.87万人,完成年计划105.74%;全省援助零就业家庭2045户,援助就业2051人,援助率达到100%,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达到405.15万人,完成年计划101.29%,与2015年相比增加2.15万人,增长0.53%;全省新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基地24个,完成年计划的120%,扶持创业8337户,直接带动就业4.82万人;创建高质量就业示范行政村100个;新建农民工市民化服务中心6个,农民工市民化培训7655人。

2016年,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5%,同比下降0.05个百分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达到月人均2071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月80元,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420元,并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企业离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以及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启动吉林、松原两市长期医疗照护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扩大受益范围;开通了与新疆、广西、云南、重庆、贵州5省(区、市)的医保异地就医结算业务;“智慧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建成,省级医保门户网站上线试运行,省直医保微信服务平台启动运行。同时,落实国家部署,将失业保险费率由2%阶段性下调至1.5%,其中单位费率为1%,职工个人费率为0.5%。

完善就业政策体系。

 展望2017年:

  实施“特药”计划将部分高额自费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2017年,重点实施“5+5”行动计划,既建设省、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五级就业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就业”的运用,实现五级公共就业服务全程信息化、城乡平等化。统筹实施大学生就业服务计划、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计划、农民工向农技工转型计划、企业菜单式委培计划、困难群体就业援助计划等5项计划。确保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镇零就业家庭援助率100%,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0万人等目标。

提高社保水平,保障重点民生。在加强基金征缴、确保发放的基础上,重点提高待遇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

按照国家要求,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以及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健全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实施“特药”计划,将部分高额自费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强化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继续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扩大医疗保险跨省联网结算范围,适时接入全国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启动“吉林智慧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便民、效率、满意、廉洁”为工作目标,构建全省统一的人社集成平台及主数据库,打造人社“一张网”,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

关注三:吉林省文化厅

吉林省文化厅厅长马少红介绍,今年,将继续实施扶持建设200个农村文化小广场和3000场“送演出下基层”2个项目。

预计2017年底实现行政村文化小广场全覆盖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条件,2014年,文化厅在全省农村文化大院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的基础上,启动了农村文化小广场建设项目,计划每年扶持建设200个,每个小广场省财政补助10万元,各县(市、区)根据各地财力情况适当进行补助。建设标准为每个小广场硬化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并配有健身路径、宣传栏等配套设施,各地可根据实际提高标准,不设上限。

农村文化小广场建设项目自启动以来,实现了由“送”文化到“种”文化的转变。通过建设文化小广场,进一步整合了宣传、文化、体育、科协等部门在基层投放的公共资源,实现了一场多用,集成效益显著。

2016年年底,争取到国家和省财政支持国贫县、省贫县、少数民族县农村文化小广场建设专项资金1.67亿元,计划建设1670个,在原有基础上,预计2017年底,这些地区将实现行政村文化小广场全覆盖。

2017年,文化厅进一步补齐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短板,夯实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础。组织好“春雨工程”、“阳光工程”等文化志愿服务专题活动;举办好“市民文化节”、“农民文化节”和“长白之声”合唱节等文化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继续推进500个省级贫困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备购置补助工作;继续做好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免费开放工作,不断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便捷性,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

2017年将继续引进国内外优秀剧目来吉林演出

为丰富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自2009年起,“送演出下基层”文化惠民项目持续实施,全省80余家各级各类文艺院团参与到此项活动中,累计演出3万余场。

目前,“送演出下基层”文化惠民项目已经成为向基层群众提供优质、均等文化服务的有效载体,是最能活跃城乡文化生活、深受基层群众欢迎的惠民文化品牌。

在演出内容方面,各文艺院团将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吉剧、京剧、二人转、曲艺、杂技、歌舞等演出。同时,按照我省精准扶贫工作的部署,在演出场次计划中,将加大在贫困地区的演出场次比例。

2017年,将继续引进国内外优秀剧目来吉林演出。省直文艺院团,将继续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优秀舞台剧(节)目惠民系列演出活动,充分发挥省直文艺院团剧场的资源优势,实现周周有演出,场场有惠民票,让观众用低票价,欣赏到高质量的舞台艺术剧(节)目。

关注四:吉林省卫生计生委

  回首2016年:

  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

吉林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张义介绍,全民医保制度逐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救助基金、社会慈善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5+1医疗保障制度相互衔接,在全国率先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以上。1280.9万人参加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98%,住院补偿年度封顶线提高到20万元。大病保险倾斜政策覆盖全省70万精准扶贫对象和160万民政救助对象。

设立全国首家省级集中药品采购服务平台

公立医院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不断健全完善政策配套体系,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初步建立。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覆盖全省45%地市。长春、延边、通化、松原等4个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纳入国家试点。设立全国首家省级集中药品采购服务平台,实现招标、交易、配送、结算、监管“五统一”。建立妇儿专科及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和常用低价药品采购新机制。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我省新农合和大病保险目录。通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管理,每年将节省医用支出至少37亿元。据第三方调查显示,县级公立医院出院患者综合满意度由改革前的91.2%提高到93.79%,医院职工满意度由89.4%提高到97.6%。

我省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先进示范社区中心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标准化村卫生室、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社区健康小屋建设加快推进,实现“一乡一卫生院、一社区一服务中心、一行政村一卫生室”目标。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效地推进了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初步建立起“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我省有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先进示范社区中心。出台了乡村医生养老补助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持续促进,基本覆盖城乡居民生命全过程。

中医药服务在全国率先实现县域和区域中药资源普查全覆盖

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形成,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的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在全国率先实现县域和区域中药资源普查全覆盖。2016年,6个县级中医药特色老年健康中心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省政府正式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医药发展的意见》,为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

 建档立卡,一人一策,分类救治

健康扶贫成效显著。全面实施脱贫攻坚卫生计生支持计划,出台了新农合“五提高、一降低、一增加、三减免”惠民补偿政策。启动实施“吉林省扶贫攻坚医疗慈善救助项目”,开展“万名医师扶贫巡回医疗队下乡”活动,对所有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口和家庭进行签约服务,建档立卡,一人一策,分类救治。大力推进医保政策向贫困人口倾斜,已覆盖全省70万贫困对象和162万民政救助对象。省卫生计生委全面落实德化、盘道两村定点帮扶任务,截至2016年底,德化村实现整村全部脱贫。

展望2017年: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干预要实现全覆盖

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干预要实现全覆盖。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稳妥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突出重点人群的健康服务。加强少年儿童预防接种工作,建立异常反应补偿机制。实施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推动医养结合,加强老年人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疾病预防。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管理。落实健康扶贫政策,精准到户、到人、到病。

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营造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

推进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要有新突破。通过政府主导的多层次医疗联合体,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大力推进医疗卫生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把健康“守门人”制度建立起来,引导更多群众到基层就医。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要有新突破。全面推开迈高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推动医院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转变。

全民医保制度建设要有新突破。在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基础上,加快整合基本医保管理机构,推进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结算。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要有新突破。全面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两票制”,从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发力,彻底解决医药领域乱象。

综合监管制度建设要有新突破。加强政府对重大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同时与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形成综合监督、评价机制。

2017年,全面推开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着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破除逐利机制,实现“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按照国家综合医改试点省要求,2017年全面推开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中西医并重,切实把我省的中医药资源优势开发出来、利用起来,着力推动我省中医药创新发展。着力发挥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实现同岗同薪同待遇。

吉林新闻

[责任编辑:赵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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