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举行首次宪法宣誓仪式
2017年06月28日 09:14
来源:中国吉林网
6月27日上午,省政府在长春举行首次宪法宣誓仪式。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国中监誓。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吉林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省政府任命的国家工
6月27日上午,省政府在长春举行首次宪法宣誓仪式。省委副书记、省长刘国中监誓。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吉林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省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参加此次宪法宣誓的人员为,2016年12月以来,省政府新任命的18个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21名负责人。
会场气氛庄严隆重,国旗与国徽交相辉映。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林武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面向国旗,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领誓人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举起右拳,齐声跟诵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宣誓结束后,林武强调,这次宪法宣誓,是省政府举行的首次宪法宣誓,必将有力促进政府进一步落实好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同志们要永远铭记誓言、切实履行承诺,始终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不辱神圣使命,不负人民重托,努力走出振兴发展新路,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好吉林而奋斗。
[责任编辑:赵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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