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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季净月微发现

妻子在意见书上签字“同意砍树”在园林局工作的丈夫叫停了施工


来源:新文化报

长春一个小区里,最近发生了这样一件事儿:由于旧城改造施工,小区里很多树木变得倾斜,居民担心造成安全隐患,便将此事反映到社区,希望将树木砍伐。其中小区里的一户人家,妻子在“同意砍树&rdqu

被砍伐的树木

小区内的其他施工也被叫停,拉起了警戒线

长春一个小区里,最近发生了这样一件事儿:由于旧城改造施工,小区里很多树木变得倾斜,居民担心造成安全隐患,便将此事反映到社区,希望将树木砍伐。其中小区里的一户人家,妻子在“同意砍树”的意见书上签了字,而在园林部门工作的丈夫,却叫停了施工……

小区居民

怕树倒了砸到人建议把树伐掉

7月12日早,市民刘先生给本报打来了电话。他所在的小区由于旧城改造,“有几棵树快倒了,马上就要砸到人了。”

由于小区的物业很早就没有了,所以居民们便把这件事情反映给了社区。“社区的工作人员下来征求了居民的意见,问怎么处理这几棵树,居民都害怕树倒了砸到人,所以大家建议把这几棵树伐掉。”

随后,社区便根据居民意见下发了征求意见书,意见书中写着:由于小区旧城改造,小区内35棵树根不稳定,树木非常容易倾斜至倒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就“是否伐树”一事,征求小区居民意见。

表格上还有姓名、门牌号、联系电话等,有多位居民在意见书上签字。

刘先生强调:“当时一共有247户居民签了字,其中一位签字的女性居民,她丈夫是长春市园林局的一位科长,签字就代表他们家是同意伐树的。结果施工队来砍伐树木的时候,这位科长就把施工队的人叫停了。”

而有一件事,更是让刘先生感到很困惑。“当时他们说砍树需要什么手续,但砍伐的树就是我们小区内部的树,还需要手续吗?”

园林部门

没有手续不允许私自砍伐树木

7月12日下午,新文化记者和长春市园林绿化局园林绿化监察大队的韦科长取得了联系。他,就是叫停伐树的那位科长。

“前天我下班的时候,发现好多人在那砍树。因为我的职业,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砍树,于是我就问他们是否能拿出手续。”韦科长称,“他们说没有手续,我说那就不能砍。”

韦科长说,他制止伐树的原因,是因为砍伐树木的人缺少审批手续,“也就是说,他们现在所做的属于未经审批砍伐树木,私自砍伐树木,这个是绝对不允许的。”随后,韦科长将此事报告给了单位的领导,“我们领导也来了现场,也对此事进行制止,因为他们现在所做的,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对于妻子也签署了居民意见书一事,韦科长称,“意见书应该是白天发的,但我白天都在上班,回来的时候也只听妻子简单说了一句,不了解具体情况。而且重点是,即使签了字,但这个意见书也不等同于审批手续。”

随后,韦科长强调,“作为一个居民,如果征求签字的时候我在家,那么我首先会问砍树是否合法。虽然我理解其他居民,但不会随意签字。”至于遇到类似的事情的正确做法,韦科长说,“如果居民发现了有安全隐患的树,可以向区绿化主管部门反映这件事,相关的工作人员会过来了解情况,进行处理。”

根据绿化监察大队方面的说法,“目前查到的被砍伐的树根有18棵,但具体数字应该是25棵左右。”导致树木倾斜的原因,是因为树木生长的区域建成了停车场,挖了沟之后,地面发生了下沉。

街道社区

会在其他地方栽树保证绿化率

新文化记者随后来到了小区所在的社区了解情况。社区张书记说,“前几天接到多位居民反映这一问题后,我们和居民进行了沟通,大家都说这几棵树已经威胁到安全了,他们特别担心,都希望把危树砍掉。”

7月2日,社区下发了征求意见书,两三天后,把事情反映给了上级部门。“不过7月10号,在砍树的过程中,园林部门的那位科长表示我们没有合法手续,是没有理由砍的。”张书记说,“然后这位科长继续上报,11号,执法人员来到小区,把所有的项目,包括下水、铺砖都叫停了。”

长春市绿化监察大队三中队中队长表示,他在11日到达了现场,之所以叫停现场所有施工,是由于当时没有负责人出面解决问题。“为了不再继续砍伐树木,所以我只能叫停施工。而现在,已经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出面了。”他表示,因为砍伐了树木之后并没有倒卖出去,所以暂时看不涉及到刑事责任,但应该涉及到行政责任。

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的李书记在电话中表示,“把情况反映给上级部门时,我们首先考虑到的是树木安全问题。这个小区有三百多户居民,签字同意砍树的有247户,也达到了80%的同意率。虽然我们出发点是好的,但却办了错事。”李书记表示,“我们已经承认错误了,上级领导已经去了园林局,而且我们接受处罚,砍伐了那些树木已经是事实,但会在小区内其他地方栽上树,保证绿化率不低。”

实习记者赵娇娆文/图

踏查:许多树干倒在地上

7月12日上午,新文化记者来到了该小区进行踏查,在小区的最里侧,可以看到多棵树干倒在地上,但并没有拉走。

一位居民指着树木说,“有的树都已经不行了,而且严重影响了居民的安全,砍了也是出于安全角度。”

小区居民王女士将记者领到了楼前的一处施工的地方,地面上有一个深约1米的坑,坑内还有一个罐子似的东西,四周被拉上了警戒线。

“这个位置本来是下水的地方,但执法人员来了之后,不仅叫停了砍伐树木的行为,而且把小区内的施工都叫停了。”

王女士称,“本来一天就施完工的,但因为干到一半就停工了,所以到现在还没完事。”

王女士说,由于暂停了这里的施工,对她们楼栋的影响非常大,“我们这个楼的下水现在就用不了了,味道都返了上来,屋里的味道特别难闻,谁都不愿意在这样的屋子里呆着。”

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的刘海波律师介绍,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也就是说,砍伐了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木,即便不符合《长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砍伐者也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新闻

[责任编辑:赵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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