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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季净月微发现

快递公司弄丢邮寄长春的身份证 咋赔偿?


来源:新文化报

今年11月初,长春市民王女士的母亲要办理医保,通过百世汇通快递把身份证和居住证从福建泉州邮寄回长春。过了10多天,一直没收到快件的王女士联系百世汇通,却被告知快件疑似丢失。王女士反映,她跟百世汇通方面反复沟通赔偿事宜,可一个月过去了,问题至今还没解决。

今年11月初,长春市民王女士的母亲要办理医保,通过百世汇通快递把身份证和居住证从福建泉州邮寄回长春。过了10多天,一直没收到快件的王女士联系百世汇通,却被告知快件疑似丢失。王女士反映,她跟百世汇通方面反复沟通赔偿事宜,可一个月过去了,问题至今还没解决。

消费者

身份证被邮丢

王女士说,她拨打百世汇通客服电话咨询,得知11月5日快件就已运送到长春转运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快件疑似丢失,等等看能不能帮她找到。

一等就是几天,快递公司也没给王女士答复。王女士又给客服打电话,这才得知快件确实是丢了。在她一再要求下,客服人员同意承担王女士母亲在当地补办一张身份证的费用。因为母亲的身份证是中文和朝文两种语言,情况特殊,当地无法办理,老人只能回延吉补办。

“既然快件已丢失,为什么不尽快通知收件人?而且是快递公司弄丢的快件,老人回长春补办身份证的路费也应该由快递公司负责。”王女士称,快递公司负责赔偿的人员在处理投诉时态度蛮横,从来不主动给她打电话,还经常不接她的电话,而且声称“只能按照公司规定最高赔偿500元,你能接受就接受,不接受就自己想办法。”

快递公司

她索赔4000元

昨天,新文化记者拨打了百世汇通快递公司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公司记录中王女士的快件显示在长春丢失。12月4日,公司给王女士手机发去短信,提醒她尽快与理赔人员联系索赔,并提供了工作人员办公电话。

在记者表明身份后,公司姓陈的一名理赔人员表示,按照公司规定,快递一周没有送达,就会上报快递丢失。11月11日,公司接到王女士的投诉电话,工作人员也在积极帮王女士寻找快件。可“双11”期间快递量太大,所以寻找的时间比往常更长,可惜最终还是没找到,于是公司按照赔偿的最高限额进行了赔偿。可王女士索赔4000元,与公司最高赔偿500元的规定相差甚远,按照公司规定只能根据邮寄物品的成本进行适当补偿,经过反复沟通至今没有解决。如果王女士不同意赔偿金额,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律师

快递公司应承担合理费用

根据《邮政法》的相关规定,目前快递行业普遍采用两种赔偿方式,一是对托运前保价过的快件,按照约定的保价作出赔偿,二是对托运前未保价的快件,一般按运费的3倍作出赔偿。

吉林享和律师事务所庞广彪律师表示,类似“3倍赔偿”这样的条款都属于格式条款,快递公司将消费者的邮件寄丢后本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再以格式条款为由减轻自己的责任,对消费者是不公平的。在订立合同时,如果未就该条款与消费者进行协商或者加以明示,在法律上应属无效的格式条款。因此,只要用户能够证明用户和快递公司之间的货运合同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快递公司在运送货物的过程中将货物遗失,就构成违约,就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对消费者办理证件费用提出赔偿。庞广彪表示,只要消费者证明维护自己合法权的相关费用是合理发生的,快递公司也应承担。 新文化记者李德庆

吉林新闻

[责任编辑:韩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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