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第五季净月微发现

长春再次发生车牌被盗事件 小偷为要红包上各种招数


来源:新文化报

1月7日,本报报道了长春市多起车牌被盗案件,当时小偷留下“赎回”车牌的微信,网友号召大家不要给小偷市场,纵容这种行为。1月13日,长春益田御水丹堤C区正门对面又发生了车牌被“绑架”的事,窃贼依然是留下微信号向车主索要赎金,两起事件中留下的“赎回”车牌的纸条中微信的“微”字都是错别字,有人怀疑这两起偷车牌的贼是同一伙人,交警部门表示,补一副车牌100元,次日即可领取,并不麻烦。

新闻回放:1月7日,本报报道了长春市多起车牌被盗案件,当时小偷留下“赎回”车牌的微信,网友号召大家不要给小偷市场,纵容这种行为。1月13日,长春益田御水丹堤C区正门对面又发生了车牌被“绑架”的事,窃贼依然是留下微信号向车主索要赎金,两起事件中留下的“赎回”车牌的纸条中微信的“微”字都是错别字,有人怀疑这两起偷车牌的贼是同一伙人,交警部门表示,补一副车牌100元,次日即可领取,并不麻烦。

1月21日,长春市民王先生私信本报官方微博@新文化报,他说自己的车也遭遇到了同样的事件。但这次,小偷的字条上并没有错别字,一番讨价还价后,小偷将车牌“赎金”从200元降到了100元。不少人看过了王先生和小偷的聊天记录后,都被气乐了。

监控记录下小偷行窃身影

王先生说,他是在1月19日晚将爱车停在了南湖大路与亚泰大街交会处某小区内的停车位上。次日早上,他准备开车时,发现前后车牌均被盗,车玻璃上留有一张字条——“车牌子17037282306”。与先前几起车牌丢失案件中小偷只偷走一个车牌不同的是,他的前后车牌都被偷了。此外,小偷留下的字条中,也没有留下先前错误的“微”字。

王先生发现自己停车位附近是有监控探头的,于是第一时间找到了物业。果不其然,小偷窃取车牌的过程被拍了下来。20日凌晨1点05分,一名男子手中拿着车牌从王先生的车旁离开。“然后我看到他在监控视频中远处的另一辆车旁徘徊,估计是对那辆车也‘下手’了。”王先生说。

气愤的王先生拨打了纸条上留下的电话,但对方旋即挂断,再打,依旧拒接。“后来,我发短信给他,对方让我添加他的微信号码,然后告诉我去哪取车牌。”王先生说。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小区车辆必须刷卡进入,但行人均可自由出入,停车也是自律停车,物业并不收取费用。“虽然我们也都交物业费,小区内也有保安巡逻,但碰到这种小偷,也是防不胜防,也不能怪物业。”王先生说,“只是我看到微博上最近有不少车主都反映车牌丢失后被索要‘赎金’的事,感觉小偷太嚣张了,希望警方能尽早破案。”  

王先生呼吁不要纵容此行为

“希望广大市民保管好自己的爱车,即使遇到这种情况也坚决不给他们打钱,不能惯着他们,让小偷无利可图,这样才不会纵容他们继续作案。”王先生说。

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偷车牌敲诈已有十余年历史

记者通过大量搜索后发现,长春市出现盗窃车牌敲诈车主的案件是在2004年左右,当时敲诈手法基本都是留下电话,若车主联系,嫌疑人会将银行账号告知,待车主转账后,嫌疑人则会告知车主车牌藏匿地点,一般来说嫌疑人都会将车牌藏在车附近不显眼的位置处。随着网络支付的发展,嫌疑人的手法也转为通过QQ钱包、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敲诈。

嫌疑人都是利用车主嫌补办车牌比较麻烦,最终“花钱消灾”,但记者联系到了近期长春多起车牌被盗案件车主,他们均表示宁可多跑点路也要去补办车牌,就是想断小偷“财路”。

对此,律师表示,以撬下车牌隐藏为要挟,强行索要受害人钱财并非法占有,其行为已涉嫌《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新文化记者邢阳

实习生李俊鹏

想赎回被盗的车牌?先交200元续

小偷为要红包露出各种嘴脸

1霸道

短信:“多大的事啊”

小偷:加我微信我告诉你去哪取。

王先生:你还有五分钟考虑告不告诉我位置。

小偷:不用考虑了,我考虑啥。

王先生:那就等警察找你吧,祝你好运!

小偷:你可真有意思,你说既然我做了我就不怕,再说了,多大的事啊,我杀人了咋地?这家(伙)把你说的。本来100块钱就能解决的事,你都不愿意解决呢……还说啥啊?

随后王先生添加了小偷的微信,想要让对方发车牌照片过来,看看对方是否真的有自己的车牌。

2祈求

微信:“我错了……给我发100红包”

小偷:给我发200红包,我告诉你去哪里取,要不要?不要我删了(威胁删除王先生微信)?

王先生:告诉我位置。

小偷:发红包,我告诉你去哪取。

王先生:等着警察给你转吧!不告诉我位置我就去报警。

小偷:得了吧,多大事啊?

王先生:红包想都别想,(我要是给你就是)助纣为虐。

小偷:给我发100,我告诉你。

王先生:这不是正路,我不是差这点钱。

小偷:我知道错了。

王先生:我让你挣到钱就还有下次。

小偷:不会了。

王先生:不行我就补办一套。

小偷:行吧,随便你。都说了,从(冲)你要100块钱,我就告诉你去哪取。哥们,你看我知道错了,还不行吗?

王先生:知道错就告诉我位置。

小偷:给我发100红包……

王先生:咱俩别唠了。

小偷:行。你说你补办一套也得100多,还挺麻烦的,何必呢?

王先生:能断了你这条发财路,不怕麻烦!

3耍无赖

“该用户不存在”

随后王先生将自己拨打110报警的通话记录发给了对方,但发现对方已经将他拉黑。记者试图添加小偷留下的微信号,但搜索结果显示“该用户不存在”,拨打该号码时,也无人接听。

吉林新闻

[责任编辑:韩莹]

  • 好文
  • 钦佩
  • 喜欢
  • 泪奔
  • 可爱
  • 思考

凤凰网吉林今日推荐

长春新闻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