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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72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违规被通报


来源:新文化报

为进一步落实省医保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销售摆放生活用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长春市医保局在前期查处27家违规零售药店的基础上,再次针对定点零售药店的商品摆放、处方管理、药品管理、信息录入、超范围经营及串换药品等六个方面开展集中治理。检查过程中,发现仍有72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问题突出。

为进一步落实省医保局《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销售摆放生活用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长春市医保局在前期查处27家违规零售药店的基础上,再次针对定点零售药店的商品摆放、处方管理、药品管理、信息录入、超范围经营及串换药品等六个方面开展集中治理。检查过程中,发现仍有72家定点零售药店存在问题突出。

关注一

72家药店违规

1.为无医疗保险结算资格的药店提供代划卡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1家:绿园区惠康大药房万嘉分店。

2.划卡销售生活日用品的定点零售药店1家: 绿园区合顺堂大药房。

3.违规摆放生活用品、化妆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共计54家:

长春华禹大药房有限公司、长春九龙医药一商店、长春九龙医药有限公司檀香苑分公司、长春市福百草大药房有限公司中岳花园连锁店、长春市国大药房、长春市国仁堂大药房、长春市宽城区精英大药房、长春市联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锦江店、长春市绿园区康健大药房、长春市世仁堂大药房春城大街店、长春市天翼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卫星分公司、长春市颐康大药房华泰店、长春义善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汉口大街连锁店、长春义善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柳影路连锁店、长春义善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万福街连锁店、长春义善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惠路连锁店、二道区百姓堂大药房、吉林福瑞邦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春乐群街分店、吉林省百大大药房有限公司长春二道分店、吉林省百大大药房有限公司长春珠海路店、吉林省恒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春城大街连锁店、吉林省恒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四联大街连锁店、吉林省金天爱心健康医药有限公司虹馆分店、吉林省金天爱心仁合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汉口店、吉林省同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锦西路分店、吉林省显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锦西路店、吉林省显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森扬路店、吉林省显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桃源春晓店、吉林省益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西一条连锁店、吉林省益和大药房有限公司彩云街连锁店、吉林省益和大药房有限公司长春市名仕家园连锁店(四联店)、吉林省益和大药房有限公司儿童医院第二连锁店、吉林省益和大药房有限公司红旗嘉园连锁店、吉林省益和大药房有限公司美景天城连锁店、吉林省益和大药房有限公司农安北街连锁店、吉林省益和大药房有限公司檀香苑连锁店、吉林省益和大药房有限公司正阳花园小区连锁店、吉林省益和大药房有限公司净月五号公馆连锁店、吉林省禹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春柳江路店、吉林省禹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春兴华店、吉林省禹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惠工店、吉林省正开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长春万福中街店、吉林修正堂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华泰连锁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栖桐大药房、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天地大药房烟台路店、经济技术开发区药草堂大药房、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和药店、宽城区普生大药房、宽城区仙草平价大药房、绿园区合顺堂大药房、南关区广生堂大药房繁荣路店、南关区金龟堂大药房、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怡康大药房、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康捷大药房。

4. 留存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代为划卡消费的定点零售药店共计13家:南关区弘德堂大药房、长春市南关区宝芝林大药房、吉林省恒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春城大街连锁店、长春市世仁堂大药房春城大街店、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怡康大药房、长春市绿园区康健大药房、绿园区福瑞大药房、宽城区仙草平价大药房、长春华禹大药房有限公司、吉林省禹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春柳江路店、吉林修正堂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华泰连锁店、长春市太极大药房、经济技术开发区澳海大药房。

5. 存在销售信息与医保上传信息不符的定点零售药店:长春九

龙医药一商店、长春九龙医药有限公司檀香苑分公司、长春市福百草大药房有限公司檀香苑连锁店、长春市福百草大药房有限公司中岳花园连锁店、长春市国大药房、长春市国仁堂大药房、长春市宽城区精英大药房、长春市联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锦江店、长春市绿园区康健大药房、长春市南关区宝芝林大药房、长春市伟亿医药有限公司、长春市颐康大药房、长春义善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北安路连锁店、长春义善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汉口大街连锁店、长春义善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柳影路连锁店、长春义善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万福街连锁店、长春义善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惠路连锁店、吉林省百大大药房有限公司长春百信店、吉林省百大大药房有限公司长春二道分店、吉林省恒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春城大街连锁店、吉林省恒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四联大街连锁店、吉林省九乐药房有限公司经开八区连锁店、吉林省同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春城大街一店、吉林省显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锦西路店、吉林省显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森扬路店、吉林省显通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桃源春晓店、吉林省益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电小区连锁店、吉林省益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西一条连锁店、吉林省益和大药房有限公司彩云街连锁店、吉林省益和大药房有限公司儿童医院第二连锁店、吉林省益和大药房有限公司红旗嘉园连锁店、吉林省益和大药房有限公司美景天城连锁店、吉林省益和大药房有限公司檀香苑连锁店、吉林省益和大药房有限公司正阳花园小区连锁店、益和大药房有限公司奥海东方连锁店、益和大药房有限公司净月五号公馆连锁店、吉林省禹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春兴华店、吉林省禹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惠工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福康药房、经济技术开发区栖桐大药房、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天地大药房烟台路店、宽城区汉口大街药店、宽城区普生大药房、宽城区仙草平价大药房、绿园区合顺堂大药房、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怡康大药房、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康捷大药房。

6.未悬挂医保定点统一标识的定点零售药店1家:长春义善堂大药

房连锁有限公司新惠路连锁店。

关注二

处理结果

根据《2018年度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及《2018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考核标准(暂行)》规定:

1. 暂停6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 绿园区惠康大药房万嘉分店、长春市联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锦江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天地大药房烟台路店、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和药店、绿园区合顺堂大药房、吉林省益和大药房有限公司檀香苑连锁店。其中,对绿园区惠康大药房万嘉分店2018年发生的医保费用进一步深度核查。

2.拒付15家定点零售药店代划社会保障卡消费费用及不合理消费费用共计50751.40元,其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澳海大药房19403.90元;长春市太极大药房10250.70元;南关区弘德堂大药房4579.40元;长春华禹大药房有限公司3154.00元;长春市绿园区康健大药房2318.00元;长春市世仁堂大药房春城大街店2257.90元;绿园区合顺堂大药房1630.00元;吉林省禹成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春柳江路店1399.80元;吉林省恒爱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春城大街连锁店1331.50元;绿园区福瑞大药房1301.60元;长春市南关区宝芝林大药房921.40元;宽城区仙草平价大药房822.00元;吉林修正堂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华泰连锁店560.20元;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怡康大药房558.00元;绿园区惠康大药房万嘉分店263.00元。

吉林新闻

[责任编辑:韩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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