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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建筑工人信息平台本月启动


来源:新京报网

昨日,住建部发布消息,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将于11月12日启用,建筑工人将实名制管理。住建部将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的有关要求,对各省(区、市)平台建设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并对各省(区、市)平台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建筑工人将实名制管理;多地出台农民工欠薪整治措施;人社部称力争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拖欠

昨日,住建部发布消息,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将于11月12日启用,建筑工人将实名制管理。住建部将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的有关要求,对各省(区、市)平台建设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并对各省(区、市)平台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这是自今年国务院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发布《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以来,又一个中央部委针对此问题推出的重要举措。全国多地也出台了相关考核举措,参照国务院考核各省份的举措,考核省内各市、州。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人社部今年提出了10条措施,包括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等,2019年基本实现农民工实名用工、按月发工资、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全覆盖,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拖欠。

建筑工人信息平台实名制管理建筑工人

住建部昨日发消息称,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将于本月12日启用,建筑工人将实名制管理。住建部将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的有关要求,对各省(区、市)平台建设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并对各省(区、市)平台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住建部介绍,各地可以通过jzgr.mohurd.gov.cn域名访问平台,也可以通过点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主页“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下的“建筑工人”栏目链接访问平台。

住建部要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本地区平台建设,加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及时记录建筑工人的身份信息、培训情况等信息。对于暂未完成平台建设的地区,可暂时使用住建部开发建设的平台进行管理。

其次,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本地区平台建设,2019年6月30日前实现与全国平台中央数据库的互联共享。要将平台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结合本地实际完善平台功能,丰富业务应用,实现本地区范围内数据互联共享,并确保数据的安全、准确、完整、及时。

另外,住建部将按对各省(区、市)平台建设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并对各省(区、市)平台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企业至少按工程造价1.5%缴保证金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意见》的规定,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实现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

工资保证金按工程建设项目合同造价的一定比例缴存,原则上不低于造价的1.5%,不超过3%。对同一工程建设项目,工资保证金监管部门不得要求企业重复缴存工资保证金。

在同一工资保证金属地管辖区域(设区的市),缴存金额上限原则上不得超过500万元。对缴存企业连续2年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可降低缴存比例,降幅不低于50%;对连续3年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的,可免于缴存工资保证金。

对缴存前2年内发生过拖欠工资行为的,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适当提高,增幅不低于50%;对因欠薪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增幅不低于100%,其提高比例后的缴存金额不受缴存金额上限限制。

“如果建立了保证金制度,不管是否垫资发工资,都要预先储备一些钱作为工资支付的来源,一旦出现拖欠,就能马上从保证金取出钱来给农民工发工资。”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表示。

企业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人社部提出,到2019年基本实现3个全覆盖。首先是推行劳动用工实名制,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健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

人社部要求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应在银行建立工资专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直接向农民工代发工资的办法。

苏海南认为,目前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保障措施是联系在一起的“组合拳”,农民工都有了专用账户,又能按月结清工资,当月的工资就能打到卡里,这在技术上完全可以实现,政策上又有了支撑,就从源头上防止了欠薪的发生。

“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过去也提出过。此次措施提出实名制用工全覆盖,就把工资分配和用人结合起来,有了专用账户,再加上相应的支付台账,就能做到一个不漏。”苏海南说。

公示欠薪企业“黑名单”

在考核以外,公示欠薪企业黑名单,也成为“治欠”的一大举措。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介绍,人社部于今年7月、10月两次发布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黑名单”,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要求,开展联合惩戒工作。主要包括: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等方面对违法失信主体予以限制。

此外,人社部还提出,要对农民工欠薪进行专项检查。人社部将从今年11月1日到2019年春节前,继续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

●四川

工资支付考核结果分三级

人社部网站昨日信息显示,近日,四川省印发《四川省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对全省各市(州)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专项考核,打分项目共64项。

四川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省的考核分为“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工资支付诚信体系”“依法处置欠薪案件”等6个方面,旨在压紧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

四川的考核工作将于2019年春节前完成。考核步骤包括市(州)自查、实地核查和综合评议3个部分,考核结果分为A级、B级、C级3个等级。考核结果将向各市(州)政府通报,并抄送省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市(州)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

●浙江

重点考核农民工群体事件控制

浙江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偏重对农民工群体事件的控制。发生1起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或发生3起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3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省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曝光、并经查实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的,或发生因同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2次到省以上反映情况并经查实的;发生1起以上造成严重后果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极端事件的,都将被评为C级。

云南省要求,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约谈该州、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限期整改。被约谈的州、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被约谈后2周内提交书面报告。江西省明确规定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并加强劳动用工管理。

●广东

对被欠薪农民工予以援助

一方面是从源头上综合治理农民工欠薪,另一方面,则是在欠薪导致的农民工处境上施以援助。有的省份对此推出了一些举措。

广东省明确,对因欠薪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民工予以适当救助;因欠薪引发的突发事件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并建立对被欠薪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制度。同时完善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完善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应急周转金制度。

同时,广东针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成效制定了详细的标准: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按期结案率达95%以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督办案件结案率达95%以上。

此外,广东省还明确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考核期为2017-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从考核年度次年春节后开始,4月底前完成。

新京报记者吴为邓琦实习生应悦

吉林新闻

[责任编辑:赵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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