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可返还50%失业保险费
2018年12月06日 07:52
来源:新文化报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新华社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的重点举措。
一是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其中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加大返还力度。
二是鼓励支持就业创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分别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和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三是积极实施培训。困难企业可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不足部分,经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评估合格后,由就业补助资金予以适当支持。
四是及时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帮扶。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办理失业登记,申请享受当地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及时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范围。
[责任编辑:韩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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