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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超市“低标高结”市民质疑价格欺诈


来源:新文化报

超市购物,你会核对小票和价签吗?这两天,长春市民李先生在全联超商伟峰店购物时,连续遇到价签与结算价格不符的情况,“这不就是低标高结嘛,超市这么做涉嫌价格欺诈,不知道有多少消费者购物后能发现这点?”

新文化讯(ZAKER吉林记者赵春刚) 超市购物,你会核对小票和价签吗?这两天,长春市民李先生在全联超商伟峰店购物时,连续遇到价签与结算价格不符的情况,“这不就是低标高结嘛,超市这么做涉嫌价格欺诈,不知道有多少消费者购物后能发现这点?”

市民:超市“低标高结”

李先生在伟峰国际一家公司工作,楼内有一家全联超商。2月13日下午,他在超市购买了一款饼干和香肠,“这款香肠在其他超市有标价2.5元的,买的时候,我一看价签为2元,觉得还挺便宜,结果在结账的时候一看,变2.5元了。”李先生说,当时他就指出价格不对,收款价格跟价签标注的不符,当时店员给出的解释是以收银的价格为准,如果不要可以退货。

回到办公室,他上网查了一下,发现有的超市就这样“低标高结”,而且有规定,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索赔500元。

14日上午,他再次来超市时购物时发现,原来的2元价签已改成了2.5元,这回他又买了另一款香肠,价格标签为1元,结账时变成1.5元,“两天一共买了三种商品,两种商品都低标高结,这是我发现了,如果没发现,消费者不是白白被多收钱了?”

体验:仍有商品标低价签

14日上午,新文化报·ZAKER吉林记者来到全联超商伟峰店,购买了5种商品,包括一款饼干、一款酸奶、三款香肠,其中一款香肠价格标签为1元钱,在结账时显示为1.5元。

记者提出价格与价签不符时,店员称,就是1.5元,价签也是1.5元。见记者坚持,店员到货架拿下价签称,还没来得及换。

店长表示,店里不会低标高结,商品以电脑结算价格为主,个别商品价格调整后,价签没来得及换,“这款香肠是年后刚到的货,价签还没来得及更换,不是低标高结。”

全联超商:正处理投诉

14日下午,全联超市客服工作人员刘女士表示,公司已经接到消费者投诉,公司领导正在处理这件事,“公司对各门店要求是,售价与标价必须相符,是什么原因出现伟峰店的情况,客服现在还不了解,具体情况要等调查了解后,会给出合理答复,给消费者的答复也由门店进行处理。”

消协:是否构成欺诈需调查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说,李先生遇到的情况就是标价与结算价格存在差异的,而且是结算价格高于标价,但是不是构成价格欺诈,需要调查是什么原因出现的价格差异。

而且这不是商品质量问题,如果是过错造成的,可以找回差价,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如果构成价格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存在欺诈行为的赔偿要“退一赔三”,实际为4倍金额,且规定金额不足500元的,以500元起赔,关键要看是过错还是欺诈,需要执法部门进行调查。

李先生将自己的情况向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14日下午,他接到回复,工商部门已经受理了他的投诉。

至记者截稿时,全联超商方面没有就此事给记者回复。

征集:马上快到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了,您在日常消费中遇到了哪些不公平的遭遇,可以拨打0431-96128,本报将为您咨询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或律师,给您维权支招。

吉林新闻

[责任编辑:韩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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