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重点网络影视剧备案主体改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
2019年02月15日 16:07
来源:pingwest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近期对网络视听节目信息备案系统进行了升级,新增“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模块,并对相关信息报备方式进行了调整。自2019年2月15日起,重点网络影视剧(包括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信息备案主体由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改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
[责任编辑:韩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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