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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季净月微发现

长春劳斯莱斯又撞了 是近8个月以来第5起


来源:新文化报

17日上午9时左右,在长春市南湖中街和华远路交会处,一辆白色福特SUV与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轿车相撞,双方车损都比较严重,劳斯莱斯轿车的车损在三四十万左右。

白色福特SUV与黑色劳斯莱斯轿车相撞B20

新文化讯(ZAKER吉林记者陆续王跃) 17日上午9时左右,在长春市南湖中街和华远路交会处,一辆白色福特SUV与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轿车相撞,双方车损都比较严重,劳斯莱斯轿车的车损在三四十万左右。

新文化报·ZAKER记者在网友发布的视频中看到,一辆白色的福特SUV与一辆黑色的劳斯莱斯轿车在路口相撞,劳斯莱斯轿车右侧被撞瘪,福特SUV前脸受损严重,保险杠和车灯都被撞掉,机器盖子也翻卷了起来,一名处理事故的交警正赶到现场处理此次事故。

新文化报·ZAKER记者了解到,事发路口没有信号灯,劳斯莱斯轿车从华远路小路口驶出来,与这辆白色的福特SUV相撞。据了解,劳斯莱斯轿车路口驶出时,没有遵循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让右先行”原则,因此发生了这起交通事故,认定为劳斯莱斯轿车全责。

据了解,劳斯莱斯轿车仅交了交通强制险,没有商业险,初步估计轿车的车损在三四十万,这样,劳斯莱斯轿车的车主损失就大了。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在没有信息灯的路口驶出时,一定要加强瞭望,谨慎驾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而在过去的2018年,长春市区内已发生了4起劳斯莱斯事故:2018年7月9日上午,在长春净月大街,临近世纪广场附近,一辆吉A牌照的白色奔腾SUV与一辆蓝色劳斯莱斯轿车撞到一起。

2018年7月15日,长春龙首温泉门口,一辆面包车在倒车时撞到一辆劳斯莱斯。

2018年7月19日,长春经开区合肥路与嘉兴街交会处,一辆出租车和一辆劳斯莱斯轿车相撞。

2018年8月11日19时许,长春市磐石路附近一辆出租车与宝马X4相撞后,出租车发生侧翻,事故导致一辆停在路边的劳斯莱斯左侧车头被撞。

吉林新闻

[责任编辑: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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