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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季净月微发现

“恶意讨薪”敲诈勒索企业 5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来源:新文化报

近日,松原警方成功破获一起利用农民工身份“恶意讨薪”敲诈勒索企业的案件,嫌疑人使用虚假工作考勤表虚报工资,通过干扰企业正常工作秩序、上访、在网络上造谣等手段,向松原市飞达集团敲诈勒索69万元的“人工费”。据了解,这种犯罪手段在松原市是首次被发现,在省内甚至国内都不多见。此案的告破,既为松原市飞达集团挽回了企业形象,更展示了松原市委、市政府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决心。

原标题:利用农民工身份“恶意讨薪”敲诈勒索企业松原警方缜密侦查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

近日,松原警方成功破获一起利用农民工身份“恶意讨薪”敲诈勒索企业的案件,嫌疑人使用虚假工作考勤表虚报工资,通过干扰企业正常工作秩序、上访、在网络上造谣等手段,向松原市飞达集团敲诈勒索69万元的“人工费”。据了解,这种犯罪手段在松原市是首次被发现,在省内甚至国内都不多见。此案的告破,既为松原市飞达集团挽回了企业形象,更展示了松原市委、市政府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决心。

突然发难

结算款超标一倍以上

2018年4月18日,飞达杭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松原市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正式签约落户松原,各种筹备建设工作紧锣密鼓地展开。其中,飞达杭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道路工程,由佳木斯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全权代表黄某负责,飞达集团负责提供施工材料,黄某只负责施工人员。“关于工程款问题,当时双方约定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定额结算,总价不超过40万元。”飞达集团项目服务部副总裁徐维新告诉新文化报·ZAKER吉林记者,黄某后来将该工程分包给了王某彬、姜某等人,在施工过程中,松原市飞达集团已经通过支付工程款、借支等形式,向黄某支付了40万元。“从2018年8月6日开始,王某彬、姜某组织农民工入场施工,按照正常的施工进度,工程到8月末或9月初即可完工,但他们一直到了9月24日才完工退场。”

徐维新说,在施工结束核对工程款项时,按照国家“定额结算”的标准,飞达集团计算出的人工费用为348556元,此前已经支付给黄某40万元,足够支付该工程人工费用。但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王某彬等人拿出了一份他们的施工人员考勤表,上面显示总人工费高达69万余元,两者相差竟高达一倍之多。

“我们怕自己计算的不够权威,又聘请第三方进行了计算,结果和我们计算的相差无几,但是王某彬始终要求我们按照69万余元支付费用,”徐维新回忆说,“我们已经向乙方黄某支付了工程款,但在出现分歧后,黄某竟然失联了。”

徐维新说,王某彬等人是从黄某处拿到这一工程的,应该去找黄某索要,但王某彬等人始终称,他们并不是从黄某处分包到这一工程的,黄某只是居间介绍而已。

漫天要价

人工工资高得让人咋舌

高达69万元的人工费用是如何计算出来的,飞达集团的领导仔细看了王某彬所提供施工人员考勤表,发现人员工资标准高得令人咋舌。“按照他们提供的材料,施工期48天,一个做饭的工人50天工资高达15500元!日工资300多元,我们食堂的大师傅,月工资才2700元!”徐维新苦笑着说。

徐维新表示,飞达集团从事地产行业多年,对于建筑工人的工资标准了然于心。“一般来说,力工日工资在150元左右,瓦工260元左右,技工300元左右。”而对方提供的工资结算标准,各个工种的日工资基本上都翻了一番以上。

此外,在施工人员出勤天数上,飞达集团也发现了异常,王某彬所提供的考勤表显示,在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9月24日共计48天的施工期中,包括钢筋工、木工、力工、瓦工25人全勤出工。但实际上,8月6日至8月12日为工程前期准备阶段,王某彬仅组织了三五个工人在现场进行工程前期测量及工程测算工作。8月13日施工开始,王某彬组织人员正式入场,入场初期和收尾阶段每天大约三五个人,常规施工时平均每天10人左右在现场进行场地平整,材料制作、倒料等常规工作,仅有5次施工高峰期需要30来人在现场加班,施工期内还有4天雨天全天无法施工。

无理闹事

逼迫企业结算巨款

在双方协商无果后,从2018年11月开始,王某彬等人就开始组织农民工到松原市飞达集团“闹事”。多次闯入该集团公司办公区域,大声辱骂办公人员、静坐,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办公秩序,甚至还有农民工在办公区内“抽了”,被120急救车拉走治疗。徐维新表示,最为恶劣的是,有个别来“讨薪”的农民工竟然以跳楼相要挟,给企业施压。此外,王某彬等人还在网络上造谣炒作,企图通过诋毁飞达集团的形象,来达到“讨薪”的目的。

最终,在2月3日,农历腊月二十九,飞达集团考虑到对方是农民工,属于弱势群体,他们也要回家过年,在黄某失联的情况下,飞达集团决定先行按照王某彬的考勤表支付给这些农民工69万元工资,待找到黄某后,再协商解决此事。

当天,考勤表上的20多名农民工只有18人到场,18人领走了49万余元的工资。

峰回路转

遗留的档案袋暴露真实情况

当天发放完工资后,徐维新和工作人员收拾物品时,发现了一个遗留在现场的档案袋。“当时我以为是我们集团的物品,但拿回来一看,发现是王某彬遗忘在现场的。”徐维新说,“里面有很多资料,包括一份真实的工人考勤表!”

根据这份真实的考勤表记载,当天部分领取工资的农民工,此前都已经通过借支或发放工资的形式领取了大部分或者全额的工资,更有甚者,有几名在2月3日领取工资的“农民工”,根本没有来松原干活,如姜某(不是和王某彬一起承包工程的姜某)25500元、李某某25500元、刘某某24500元、王某某26500元、王某某28000元,仅这5人冒领的工资就高达13万元。

随后,飞达集团向松原市公安局宁江一分局治安派出所报案。为了维护企业利益,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松原市政府、宁江区政府有关领导均作出批示,要求警方一追到底,将这件事查清楚。徐维新说,王某彬组织的农民工,此前也曾经在飞达城A13-A20地库施工,当时结算工资的时候,也出现了类似情况,他们也将情况反映给警方。

多路出击

警方一举抓获5名嫌疑人

据了解,在王某彬等人向松原市飞达集团索要巨额人工费时,飞达集团就已经向警方反映过此情况,认为对方有“恶意讨薪”之嫌,治安派出所已经提前介入,治安派出所所长郝春景介绍,调查开始并不顺利,王某彬等人不但不配合,还跑到公安纪检部门诬告他们插手经济纠纷。

此案人数众多,证据错综复杂,加上王某彬等人多次研究对抗警方策略,一直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为了查清事实,掌握更有利的证据,打开案件突破口,整个正月,郝春景都在忙着不分昼夜地调查王某彬的案件。“接手这个案件后,在松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的配合下,我们调取了大量的证据,这些证据均能证明,王某彬提供的考勤表中部分人员在施工期间不在松原或者不在该工地施工。此外,我们还调取了施工时松原市的气象资料,证实施工期确实有4天阴雨,无法施工。”郝春景说,“最终我们调查了解到,有的领取工资的农民工,根本就没有来过松原打工,有些人即使在松原打工,也是在飞达杭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和其他工地来回穿插干活,根本不可能是王某彬所说的48天全部出勤。”同时,经过调查,警方确认,捡到档案袋中的真实考勤表人工工资仅为30余万元,而王某彬讨要高薪的考勤表中农民工工资明显高于市场价格,非常不合常理。

大量证据显示,该团伙存在“恶意讨薪”行为。宁江区副区长、宁江一分局局长王鹤鹏在听取汇报后,高度重视,亲自调度,成立了专案组展开进一步调查。3月16日,专案组兵分六路,分别前往长春、公主岭、九台等地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将王某彬、范某红、宋某斌、佟某军、尤某远等5人抓获。

经审讯,范某红、宋某斌、佟某军、尤某远交待在王某彬、姜某等带头人的唆使下,虚报工资恶意讨薪,向政府施压、向企业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他们当天从飞达集团拿到钱后,来到长春一家饭店,将领到的钱交给了王某彬等人,王某彬还给了部分人员几百元的好处费。”郝春景说,“这种利用国家对农民工的保护政策,恶意敲诈企业的案件,在松原市还是第一起,在全省甚至全国范围内,也不多见。”

目前,上述5人因涉嫌敲诈勒索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工作中。

保驾护航

为企业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2018年,松原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安排部署,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只跑一次”改革,全市营商环境和便民服务环境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松原警方在落实《公安机关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助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十五条措施》的过程中,结合本地实际,除了认真贯彻落实,开辟便企绿色通道,建立助企工作机制外,还严厉打击涉企犯罪。此案,就是宁江一分局“春雨行动”中的典型案例。

回忆起整起案件,徐维新感慨颇多。“最开始他们来闹、无理上访的时候,很多人都纳闷,飞达集团这么好的企业怎么还能拖欠农民工工资呢?”徐维新说,“我在这工作了十年了,我们从来没欠过任何人钱,更何况农民工工资呢!尤其是我们董事长盖令臣常常叮嘱我们,决不能欠农民工一分钱,宁可过年自己不吃饺子,也要让农民工吃上饺子!这么多年,企业一直是这么做的。”王某彬等人的行为给企业造成了大量的直接及间接的经济损失,更重要的是影响了企业的形象,这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此外,还给政府及公安机关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行政成本,占用了公共资源。

“非常感谢松原市政府、宁江区政府,以及松原市警方的努力,案件的侦破,不但还了我们企业的清白,更证明了松原市有关领导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决心。”徐维新的话,代表了飞达集团的感激之情,也代表了企业对松原为企业保驾护航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高度赞扬。

新文化报·ZAKER吉林记者邢阳

吉林新闻

[责任编辑:韩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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