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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季净月微发现

吉林女子侵吞公款20万潜逃两年终被抓


来源:新文化报

新文化延边讯(ZAKER吉林 记者 杨威 通讯员 许艳梅 南一女) 龙井一女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款后逃之夭夭。近日,龙井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押解回已潜逃2年多的犯罪嫌疑人方某。方某原是龙井市某社区一个

新文化延边讯(ZAKER吉林 记者 杨威 通讯员 许艳梅 南一女) 龙井一女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款后逃之夭夭。近日,龙井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押解回已潜逃2年多的犯罪嫌疑人方某。

方某原是龙井市某社区一个医疗单位的出纳员,家庭条件一般的她每天经手上万现金让她产生了非分之想,于是她把手伸向了单位公款,利用职务之便做假账,2013年到2016年3年间先后侵占了单位20万元公款。2016年,单位领导发现了资金管理混乱问题,开始查账,方某想把公款还上,可是侵占的公款早已经被她挥霍一空,她只好选择了跑路。随后,案件提交到龙井纪检委。

经审查,2016年11月14日,龙井市纪委监委将方某职务侵占案送至龙井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警方受理并立案。2016年11月18日,龙井市公安局依法将方某列为网上逃犯进行通缉。

今年5月27日,张家界市警方发现网逃人员方某在辖区内有住宿登记,遂在其住宿酒店内将她抓获。龙井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于5月31日赶往张家界将方某羁押回龙井市公安局。

经审查,方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方某交代,她借用家人身份证先逃至哈尔滨市,后辗转到达了湖南省张家界市,之后在当地当起了售货员。其间她没有用过自己的身份证,也并不知道自己被列为网上逃犯。被抓当天,她在参加完亲戚的婚礼后登记入住了市内一家酒店,没想到警察获得此线索后将其抓获。

“我就是看着别人花钱大手大脚自己工资那么低太憋屈了,就想买点好衣服,吃点好吃的……我后悔啊……”面对审讯,方某痛哭流涕。目前,龙井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已依法将方某及案件移送至龙井市纪委监委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我国相关法规规定,侵占公司、企业财物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侵占公司、企业财物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方某侵占公款20万属于“数额巨大”,且案发后其潜逃无自首情节,按法律规定她可能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吉林新闻

[责任编辑:梁琪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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