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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季净月微发现

请注意!长春市公租房申报需要三级审核


来源:新文化报

7月15日,长春市住房保障中心有关负责人接受新文化报·ZAKER吉林记者采访时提醒广大市民,根据《长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任何中介或个人打着快速申请公租房旗号骗取市民钱财等行为都是违法的。住房保障部门始终按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并通过权威渠道发布工作信息,切勿轻信此类谣言。

■新闻回放

日前,新文化报报道近20名市民,因轻信中介可以办理西城家园小区公租房,被骗60多万元,上家跑路,警方介入调查。

新文化讯(ZAKER吉林记者李德庆) 7月15日,长春市住房保障中心有关负责人接受新文化报·ZAKER吉林记者采访时提醒广大市民,根据《长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出售等经纪业务。任何中介或个人打着快速申请公租房旗号骗取市民钱财等行为都是违法的。住房保障部门始终按相关规定严格管理,并通过权威渠道发布工作信息,切勿轻信此类谣言。

公租房申报需三级审核

一是报名程序上,长春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在申报时需要经过社区或街道、区级住房保障部门、市级住房保障部门三级审核,在区市两级进行公示,资格合格后可进入摇号配租程序。

二是配租程序上,摇号配租工作在相关部门、媒体、申报家庭代表、公证机关等监督下公开进行,整个摇号配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原则开展。统一摇号后,经过住房保障部门清退和保障家庭自然退出等因素空置出的房源,按照轮候号顺序依次递补。

三是日常管理上,保障家庭入住后,住房保障部门每年都要进行资格复核,对房产、收入、工商注册信息等情况进行信息比对,一旦发现资格不符合,会对违规家庭进行清退。同时要求委托的运营单位定期进行上门查访,防止出现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情况。同时,会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检查公租房使用情况,并根据举报线索进行有针对性的查访,对转租转借的家庭进行清退。

对于在工作中发现的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承租或存在转租、转借等违规使用公共租赁住房行为的,立即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或取消轮候资格,同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四是在管理手段上,今年房管局启动了住房保障家庭房产锁定和住房保障家庭成员购买房产行为的限制工作。住房保障家庭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名下有房产的,房产被锁定,将不能进行更名过户或房产抵押;目前暂无房产的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购房前,必须先主动退出住房保障,否则将无法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含二手房买卖)。在每一轮递补过程中也将对轮候人员的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如果发现轮候人员条件发生变化并不再符合保障资格,将不予进行递补。2018年,长春市安居办出台了《长春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专项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涉及的相关工作始终在开展,目的就是实现公租房管理工作的精细化、严格化。

公租房小区物业也受理举报

目前,长春市公租房都是采取集中申请的方式。一般情况下,住房保障部门会在可投入房源建设符合入住条件后组织开展报名工作,并第一时间通过长春市房地产信息平台(http://www.ccfdw.net)和微信公众号“长春住房保障”、各类新闻媒体如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渠道向社会公开申报事宜。

不轻信谣言、不投机取巧是市民避免上当的最基本要求。通过区、市各级住房保障部门正规渠道咨询了解相关信息,并通过正规渠道按要求申请。不要相信不法中介或人员蛊惑,认为公租房申请可由他人代办可以加塞或者走捷径。

长春市本级保障性住房监督举报电话是0431-81810744。同时,长春市本级公租房各小区物业也受理违规使用举报。如果是以获取公租房为幌子进行财物诈骗等违法行为,住房保障部门建议受害人或知情人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轻信中介能办理西部家园小区公租房续

吉林新闻

[责任编辑:韩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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