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件 犯罪嫌疑人投江自杀
2019年08月03日 07:12
来源:新文化报
8月2日早,敦化法院门前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一名男子持刀刺伤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后投江畏罪自杀,随后敦化公安局发布消息,全文如下:
新文化延边讯(ZAKER吉林记者杨威) 8月2日早,敦化法院门前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一名男子持刀刺伤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后投江畏罪自杀,随后敦化公安局发布消息,全文如下:
2019年8月2日7时20分许,敦化市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在法院门前突遭犯罪嫌疑人谢某刚(男,1974年9月10日出生,敦化市江南镇永胜村村民)持刀袭击,造成面部、颈部、背部三处外伤,后被及时送至医院救治,无生命危险,犯罪嫌疑人随即逃离现场,投江畏罪自杀。
经公安机关调查:2013年,谢某刚离婚,经法院调解孩子由其妻鞠某抚养,谢某刚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2016年,谢某刚向市法院提起诉讼,称孩子非自己亲生,要求做亲子鉴定。市法院依法聘请第三方权威机构对其做DNA亲子鉴定,确认孩子与谢某刚系父子关系,同年12月19日,谢某刚撤诉。2017年1月16日,谢某刚就同一诉求,又分别向市、州、省三级法院提起诉讼,因其儿子拒绝鉴定,均被依法驳回,遂对法院产生报复心理。据谢某刚家人介绍,2018年4月20日,谢某刚曾在延边某医院住院治疗,院方诊断为“妄想性障碍”。
据了解,嫌犯是随机行凶,被害人不是嫌犯案件的办案人员。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警方呼吁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恶意编造传播不实信息的造谣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
[责任编辑:韩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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