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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季净月微发现

宪法日当天,长春新区人民法院走进长春俩社区


来源:中国吉林网

12月4日下午1点30分,新区法院立案庭的干警们前往富强社区,开展“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制理念”的主题活动。

宪法日当天,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分别在长春两个社区开展主题活动。为了让市民真正了解宪法知识,新区法院的法官们是这样做的。

第一现场

12月4日下午1点30分,新区法院立案庭的干警们前往富强社区,开展“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制理念”的主题活动。

请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于哪一年?”

回答正确,1982年12月4日,恭喜这位阿姨获得纸抽一包!

下一题,宪法以及修正案是由哪个机关审议通过的?

没错!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精美的水杯送给叔叔。

现场的参赛者们踊跃答题,在主持人将选择题的选择项报出之前就说出了正确答案,将选择题变成了填空题,并且无一错误,引得阵阵赞叹。这不仅是一场智慧的交锋,更是法律知识学习的课堂,营造了学习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第二现场

下午2点30分,新区法院综合审判庭的法官们在湖光社区也上演着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活动!在现场,新区法院的王国会法官首先给大家介绍了一下什么是宪法,以及宪法在我国的重要地位。

随后,法官们针对有关民间借贷、行政诉讼、劳动争议等方面的法律问题,现场解答群众问询。“出借人能够提供的借据、收据、欠条等都可以作为债权凭证,或者其他证据”、“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宪法是最高行为准则”,在现场咨询环节,新区法院的法官们耐心地为群众解答了多个相关问题。

同时,法官们还向在场群众发放宪法宣传手册、扫黑除恶宣传单,引导群众增强学法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得到现场群众的高度认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后,新区法院将不局限于“宪法宣传周”,结合“六走进”活动、“长法大讲堂”活动,不断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公民法治意识,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新时代法治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贡献应有的新区力量!

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李易书

吉林新闻

[责任编辑:邹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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