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万元!长春新区用“真金白银”燃旺“烟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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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万元!长春新区用“真金白银”燃旺“烟火气”

“真金白银”提振企业信心,让消费者“嗨”起来,市场“火”起来。日前,长春新区印发《长春新区促进餐饮住宿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安排1500万元扶持资金,从开展贷款贴息、鼓励限上餐饮住宿企业提档升级、支持餐饮住宿类项目落位等8条措施发力,支持餐饮住宿等相关企业加快发展,持续恢复商贸领域消费活力,燃旺市场“烟火气”,推动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开展贷款贴息等金融支持。针对2023年落位长春新区并实际开展经营半年以上的,且经营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以上的餐饮类法人单位、经营面积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住宿类法人单位,新增门店装修等期限一年以上的流动性贷款,给予贷款担保费或贷款贴息补助,补助金额为实际发生担保费或贷款利息的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属于长春市餐饮住宿领域首店企业,支持额度上浮至60%,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

鼓励新区限上餐饮住宿企业提档升级。对于2023年新开门店或原门店新装修,餐饮类企业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法人单位,住宿类企业经营面积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法人单位,经营半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万元奖励。符合条件的首店餐饮住宿类企业,再奖励10万元。

支持新区餐饮住宿类经营单位进限入统。对于2023年以前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法人单位在2023年完成进限入统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于2023年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法人单位当年完成进限入统的,给予一次性奖励7万元;对于限上餐饮住宿企业2023年营业收入较同期增长500万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增长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鼓励租用国有产权房屋开展经营。对于2023年在长春新区范围内租用长春新区国有平台公司产权房屋1000平方米以上的从事餐饮住宿经营的法人单位(租期一年以上的),实际开展经营半年以上的,给予一个季度租金免收支持;符合条件的,可同时享受提档升级进限入统和融资等政策支持。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餐饮住宿类项目落位。对于2023年新落位新区的餐饮类(经营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和住宿类法人单位(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开业后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经营情况和信用良好,并在当年实现进限入统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并给予企业贷款担保费或利息等金融支持。长春市内首店的,再奖励5万元。

支持国内、国际中高端连锁酒店和新评定星级饭店开展经营。2023年新落位新区的国内、国际豪华、高端、中端连锁酒店,或被评定为5星、4星、3星级的旅游饭店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奖励,对长春市首店星级饭店另行奖补5万元。

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针对新区范围内的限下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发放500元面值的租金补贴券,每家企业限用2张,累计发放金额100万元。

同时,长春新区还将积极支持餐饮住宿业行业宣传。在新区公众号推出“新区特色美食、新区新店推荐”等专栏,对持续经营一年以上,经营状况和信用良好的长春新区范围内新落位的国内、国际中高端酒店,星级饭店及重点特色餐饮企业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为限上餐饮企业制作“诚信名片”等。

燃旺“烟火气”,经济更强劲。长春新区将用足用好用活政策,推动政策精准落地、直达快享,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力,释放政策红利,在提高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实现经济较快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