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向黑恶势力出重拳鼓励群众积极举报
2018年08月10日 12:34
来源:凤凰网吉林综合
10号,吉林省公安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面向社会发布《吉林省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暂行办法》,并就其中涉及的举报奖励范围、举报奖励标准、举报奖励原则等方面进行逐一解读。
10号,吉林省公安厅举行新闻发布会,面向社会发布《吉林省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暂行办法》,并就其中涉及的举报奖励范围、举报奖励标准、举报奖励原则等方面进行逐一解读。
“2018年1月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我省迅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吉林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岳喜田介绍称,“全省公安机关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坚持‘出重拳、下重手’,对黑恶势力犯罪发起凌厉攻势。”
据悉,截至目前,全省人民群众共向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1400余条,其中有侦办价值的线索157条。
这次发布的《奖励暂行办法》就是为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继续参与到公安机关打击黑恶势力行动中。其中,在奖励原则方面,就涵盖了实名举报原则、第一时间举报原则、协商分配原则、不重复奖励原则。
再奖励标准方面,《奖励暂行办法》按照举报线索的类别,共规定了5种奖励标准,其奖励金额从5千元到15万元不等。
市民可以通过直接向吉林省公安厅扫黑办陈述或邮寄信件(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605号);或拨打举报电话,0431-12389、0431-82097213;或者登陆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赵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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