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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季净月微发现

长春朝阳警方抓获一遗弃女婴嫌疑人


来源:新文化报

10月31日20时许,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重庆路派出所接到报警,在长春市儿童医院附近发现一个弃婴。经过两日的工作,11月2日,警方将遗弃自己孩子的张某抓获。

新文化讯(ZAKER吉林记者苏杭) 10月31日20时许,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重庆路派出所接到报警,在长春市儿童医院附近发现一个弃婴。经过两日的工作,11月2日,警方将遗弃自己孩子的张某抓获。

接到报警后,重庆路派出所所长王海辉立即指派值班警长刘钊恺带领夜巡民警岳卫国、杨永才,协警乔铁立即赶赴现场。刘钊恺等人到达现场后,经调查了解得知:儿童医院护工下班回家时,途经医院附近一居民楼空地处发现一名弃婴,立即把弃婴送到医院进行救护治疗,随即报警。经检查,该弃婴为早产儿,生命体征健康。当晚,民警通过初步调查取证后,为了妥善安置此弃婴,连夜将其移送至长春市儿童福利院。40分钟的车程,看着又一张幼小、鲜活而无辜的沉睡面容,民警们一路沉默不语,内心却波澜泛起:每一个弃婴的背后也许都有一对父母的无奈,但是他们是否知道,这种遗弃行为触犯了法律。

11月1日,刘钊恺带领民警辛永航、黄述鹏再次到儿童医院继续进行全面调查和取证,在调查中,从医院工作人员处得知一个情况,在10月30日有一对年轻男女曾带着一个早产女婴入院检查治疗。根据这个信息,刘钊恺等人立即调取了该婴儿的入院治疗记录,获取为婴儿办理入院治疗的人员身份信息。同时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发现,10月31日19时30分左右,一年轻女子抱着一婴儿离开了儿童医院。民警辛永航通过比对确认该女子就是为婴儿办理入院之人。

获取此线索后,王海辉立即安排民警积极协调网安大队寻求支持。分局网安大队副大队长左剑英通过信息研判获知该女子情况。11月2日上午,重庆路派出所副所长赵冠男带领刘钊恺等民警将涉嫌遗弃婴儿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

经审查,嫌疑人张某系被遗弃婴儿的亲生母亲,因为与男友张某未婚怀孕,孩子出生后,因没有经济来源,觉得无法养活孩子,随即萌生将婴儿遗弃的想法。10月31日晚将仅出生两天的女儿遗弃。

赵冠男介绍,经警方接处警的具体案例得出引发弃婴行为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受封建传统思想影响,重男轻女,不愿扶养女婴;二是孩子患病,家庭拮据,没钱给孩子治疗;三是因非婚生育甩“包袱”。同时有些弃婴的亲生父母认为弃婴被拾救之后都能够进入社会福利机构得到养护。遗弃孩子不仅是人性道德问题,更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严厉制裁。

警方郑重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吉林新闻

[责任编辑:韩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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