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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10月20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对吉林省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2019年1月19日,中央巡视组向吉林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10月20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对吉林省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2019年1月19日,中央巡视组向吉林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省委深刻认识到,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最根本是全面准确坚决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脱贫攻坚能取得现在的辉煌成就,就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指引;工作中出现的一些差距和不足,是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理解不到位、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脱贫攻坚巡视整改必须坚持从思想改起、从学习抓起。我们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省委常委同志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一是坚持领导带头学。充分发挥省委常委同志“关键少数”作用,2月22日召开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第3次集体(扩大)学习会开展专题学习,还多次组织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和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进行深入学习,努力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同时,制定下发《关于2019年全省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要求市县乡三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开展脱贫攻坚专题学习,全面加强干部培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坚持跟进系统学。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党组会都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努力把握精髓要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信念、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针对中央第八巡视组指出的未学习传达2016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问题,我们认真反思,及时补学,于1月30日召开省委常委会议进行专题学习,并研究部署吉浙两省扶贫协作工作。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4月19日,省委常委会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对标看齐、坚决贯彻落实,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坚决向党中央兑现“军令状”。三是坚持联系实际学。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同时,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做到真学真用、知行合一。3月19日,组织召开省委常委班子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对照巡视反馈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深入交流认识体会,全面查摆差距不足,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达到了统一思想认识、找准问题根源、明确职责任务、推动整改落实的预期目的。组织9个市(州)、15个贫困县、5个省直部门和涉及巡视整改的5个县(市、区),严格按照中央第八巡视组的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深入学习,省委常委同志从“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更加坚定了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自觉;进一步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为抓好巡视整改进一步打牢了思想基础;进一步明确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工作责任,增强了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坚定了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严格落实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尽锐出战、发起总攻,不获全胜、决不收兵,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二、全面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坚持从本级整改抓起,充分发挥省委常委同志和省级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以上率下、带头整改,以坚决态度和有力举措推动整改落实。

一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带头推动整改。省委坚持对巡视整改负总责,成立由省委书记巴音朝鲁任组长,省委副书记、省长景俊海,省委副书记高广滨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省委常委任组长的综合协调组、专项业务整改组、干部队伍和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整改组、监督执纪组、整改宣传组5个小组,抓好各自领域内巡视整改工作具体推动。省委先后召开4次常委会议、4次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3次专题调度会,调度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省政府先后召开1次省政府党组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省政府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调度会、2次脱贫攻坚座谈会,听取各地各部门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实行整改推进情况双周调度制度,省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各整改工作小组组长多次组织召开调度会,协调调度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省委常委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切实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全力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和部门的整改工作。

二是严格对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制定出台《关于中央第八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确定4大类10个方面33个具体问题111项整改措施,做到对中央巡视反馈问题不找理由、不强调客观、不回避矛盾,全盘托出、一个不落。同时,印发《中央第八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责任分工表》,逐个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紧盯时序、把握进度、挂图作战,严格实施台账管理,严格“对账”销号,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三是大力弘扬严实作风,确保整改实效。坚持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成立领导机构,建立专门队伍,制定工作方案,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坚持把整改工作质量放在首位,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虚假整改、数字整改,坚决防止“过关”心态,严格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不留尾巴、不留隐患。整改工作基本完成后,组织各整改工作小组全面进行评估验收,及时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巩固提升,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全面彻底落实到位。

四是全面加强督促检查,层层传导压力。采取明察暗访、实地督导等方式加强巡视整改督促检查,对进度偏慢、聚焦不准、整改不力的地方和单位,通过催办、提醒、约谈等形式全力推动巡视整改向纵深开展。省委常委同志及其他省级领导分赴扶贫联系点实地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现场督导联系点所在市县巡视整改工作。省纪委监委成立11个督导组,围绕落实整改情况,到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扩权强县试点市开展集中督导。省委督查室会同省纪委监委、省扶贫办组成2个工作组,分赴延边、白山、白城等地,对靖宇、安图、大安、通榆等县(市)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和暗访。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编发18期巡视整改工作简报,就巡视整改工作重要环节和各地各部门完成情况,向有关领导、省直部门和各市县进行及时通报、督促和提醒,有力推动了巡视整改工作深入开展。

五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紧紧围绕中央巡视整改要求,统筹各级各类新闻资源和宣传力量,坚持聚焦基层、聚焦实效,组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全面加强脱贫攻坚宣传教育,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讲话汇编》3万册供基层宣讲员学习使用,先后开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脱贫攻坚进行时”“脱贫攻坚在行动”“真改实改全面整改”等专题专栏,连续推出《始终把责任担当扛在肩上》等系列评论员文章,播出《“精准扶贫”,这个村有“诀窍”》脱贫攻坚整改专题节目,累计发布脱贫攻坚巡视整改主题新闻报道5000余篇,进一步把全省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凝聚到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上来,为抓好巡视整改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

三、细化实化整改举措,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针对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不讲条件、不打折扣,攻坚克难、重点突破,全力以赴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经过3个月来的努力,中央专项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大类10个方面33个具体问题整改任务已全部启动,立行立改和需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的整改任务均已完成,其他完成时限和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已达到时序进度要求。

一是聚焦精准要求深入整改。全面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认真落实“六个精准”要求,严格对照“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深入排查整治落实精准要求不够到位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针对一段时间急于求成问题,制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以及脱贫攻坚三年滚动计划和2019年脱贫计划,明确今后两年脱贫目标和进度安排。针对有的地方急躁冒进、弄虚作假问题,全面规范光伏产业发展,制定《吉林省光伏扶贫电站验收评估工作方案》《吉林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全省8个地区的19个县(市、区)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开展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未按规定落实政府出资、未按期并网投运等6个方面问题,明确具体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靖宇县、舒兰市、通榆县相关问题线索进行深入核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针对一些省直单位帮扶村投入不足问题,对6个省直包保帮扶未脱贫贫困村进行逐一摸排,制定了加强产业发展带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民企助力脱贫等措施,推动有关部门加大帮扶力度,合理投入帮扶资金。督促各县(市)对非省直包保帮扶未脱贫的217个贫困村进行全面摸排,查明原因找出短板,对标贫困村退出16项指标列出清单,有针对性地制定退出帮扶措施。针对统筹贫困县与非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不够平衡,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有偏差问题,统筹推进贫困县与非贫困县扶贫工作,印发《吉林省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召开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会议,对贫困县、非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同步统筹安排。明确将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人口”修订为“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在8个国贫县组织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对非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脱贫给予资金支持;在贫困村达到退出标准的前提下,试点县可对贫困发生率较高、贫困人口规模较大的非贫困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整合资金给予支持。加大非贫困县资金投入力度,在确保贫困县资金增幅达到考核标准的前提下,增加非贫困县资金分配额度。

二是聚焦责任落实深入整改。健全省负总责的领导体制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针对省负总责领导体制机制不够顺畅、五级书记责任未完全压实问题,将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职责全部纳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职责范围,不再保留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设置。制定《吉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吉林省五级书记抓扶贫责任制》,分级细化五级书记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做到任务、责任、要求到岗、到人、到位。省委常委会和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每季度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每年听取一次市(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针对有的地方主要领导落实主体责任虚化问题,制定《省市县乡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清单》,省市县乡村共确定主体责任64条。实施五级党政主要领导遍访贫困对象行动。督导相关地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作出深刻检查,并建立定期研究脱贫攻坚例会制度。严格责任追究,省纪委监委对相关地区问题线索进行直查直办,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针对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不够到位问题,制定《2019年省直部门(单位)脱贫攻坚主要任务责任清单》,将80条脱贫任务分解细化到46个省直相关部门(单位)。印发《吉林省社会救助制度运行考核评估工作方案》《关于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及时发现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是聚焦产业扶贫深入整改。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重中之重,研究制定《吉林省扶贫产业保险实施办法(暂行)》,加强产业扶贫项目规划,引导和推动更多产业项目落位贫困地区,增强贫困群众造血功能。强化因乡因村因户施策的政策保障,深入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特色产业提升工程,积极推进林特产业提质增效,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发展园艺特产业。采取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方式,推动贫困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稳定、互利的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贫困群众长期稳定增收。积极开展电商产业扶贫、文化旅游产业扶贫、金融扶贫、保险扶贫,多渠道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已覆盖全部贫困村,共为25.6万个贫困户(含已退出贫困户)配备了产业发展指导员18213人。完善脱贫攻坚考核体系,增加对产业发展的考核权重,引导和推动各地更加重视扶贫产业发展。

四是聚焦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定点扶贫工作深入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主动加强与浙江省和中央定点帮扶单位的沟通对接,精心组织协作项目实施,全力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在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方面,印发《2019年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分解落实6个方面14项重点任务36条具体措施。在巡视整改期间,省委、省政府派出代表团赴浙江,就深化吉浙两省扶贫协作、完善省际对口合作关系进行交流对接,在深化产业、项目、人才合作等方面达成共识,省政府成立由包括18名浙江省离退休领导干部和知名专家、企业家参与的首届高端人才顾问团,既服务于决策咨询,又帮助引项目、引人才,助力扶贫协作;延边州代表团赴宁波市进行考察对接,延甬两地签署了产业、航线、捐赠等13份框架协议,延边州谋划2019年援建项目67个。省直部门加强与浙江及宁波相关部门对接协调,常态开展对接活动,建立双月调度制度,积极协调解决扶贫协作相关问题。目前,我省已从浙江引进了一批扶贫项目,并互派80余名干部挂职。在联系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方面,全面加强组织调度,明确省委常委会3月和12月分别听取一次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制定《关于加强与中央定点扶贫单位对接联系的工作意见》,明确从包保帮扶8个国贫县的省领导中,每个县(市)分别确定1位省领导与中央定点帮扶单位保持日常联系,每年至少联系2次以上。今年全国“两会”前夕,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到国家发改委等中央定点扶贫单位协调对接帮扶工作。白山市、白城市、延边州和8个国贫县各确定1名领导,负责与中央定点扶贫单位沟通联系。省扶贫办增设社会扶贫处,重点抓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

五是聚焦做好中央监督检查整改工作深入整改。严格落实省委整改主体责任,加大统筹落实力度,全面梳理2016年以来中央及国家机关审计、考核、督查巡查、暗访、中办作风专项督查等发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形成点对点整改问题完成情况清单和举一反三问题排查清单。采取点对点实地查看方式,检验整改完成情况和效果,目前相关问题已按上级要求进行了整改。

四、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加强贫困地区干部队伍建设

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建引领脱贫攻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全面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完善干部培训计划,明确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列入各级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内容,将脱贫攻坚干部培训计划列入《2019-2022年吉林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印发《2019年全省脱贫攻坚教育培训方案》,加强对各级党政班子、行业部门、扶贫系统、驻村工作队和贫困村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引导各级干部坚定不移扛起重大政治责任,全力以赴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分级组织开展驻村干部培训,举办2019年度省直部门选派第一书记示范培训班,突出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培训。指导市县制定培训计划,对驻村干部全员轮训。

二是严格贯彻中央规定要求,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全面落实贫困县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着力加强贫困县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把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作为铁的纪律,不折不扣坚决贯彻执行到位。对变相调整贫困县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以及个别贫困县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工作积极性不高问题,已进行全面整改。

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狠抓软弱涣散村党支部整顿。把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主体责任。针对部分贫困村党支部软弱涣散问题,制定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指导意见,落实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县(市、区)委书记带头包保软弱涣散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定期驻村抓整顿,省市两级对重点难点村进行挂牌督办,全力推动软弱涣散贫困村党组织转化提升。突出抓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增强村党组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针对部分贫困村发展党员不足问题,集中开展1489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发展党员情况摸底排查,实行贫困村发展党员计划单列,确保全省每个贫困村都有1个发展党员名额和不少于2名入党积极分子。

四是加强驻村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第一书记选派工作。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全面加强驻村干部教育、监督、管理和考核,督促他们全身心投入驻村帮扶工作。针对因村派人不够精准、日常管理有盲区问题,制定出台《吉林省驻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对驻村干部选派、职责、管理、培训、考核、激励、调整、问责、保障等作出明确规定。制定印发《省直部门(单位)驻村干部个别调整程序》,进一步明确派出部门主体责任和省市县三级组织部门审核把关责任。严格落实驻村干部食宿在村、考勤请假等管理制度,经常性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不驻村、不住村、不脱钩等问题。针对全省派出的贫困村第一书记召回或调整过多问题,坚持因村因需选派,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对不遵守工作纪律、违反廉洁自律纪律的及时进行召回,被召回的干部两年内不予提拔重用。强化正向激励,注重从脱贫攻坚一线发现培养锻炼干部。针对省直有关部门派出的第一书记年龄偏大、时有请假、吃住都不在村里问题,相关省直部门已重新选派2名优秀年轻驻村干部进村开展工作,切实加强驻村干部管理。坚持举一反三,对全省驻村工作队整体年龄偏大、长期有病请假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不适宜驻村工作的进行及时调整,指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严把选派驻村干部标准、条件,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五、严格监督问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省纪委监委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出台《关于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脱贫攻坚各项责任落实的意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认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履责不力的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责任人,严肃追究问责,进一步传导压力,推动“三个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严肃追责问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组织专门力量,对案件进行核查处理。目前,反馈意见中涉及问题线索,已进行深入核查,拟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省纪委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省管干部信访举报件进行起底排查,梳理有关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信访举报,对有关问题已全部核查了结。

三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弄虚作假、急躁蛮干、消极拖延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省纪委分别对4起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立行立改典型问题和9起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移交督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四是妥善处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对专项巡视期间,中央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认真开展核查工作,定期调度办理情况,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目前,移交省纪委监委的问题线索,均已作出处置。移交省信访局的信访事项,已全部办结;移交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查结。

六、坚持标本兼治,建立整改长效机制

我们把巡视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整体工作的重要抓手,既解决点出问题、具体问题,又全面推动举一反三、排查整治,既精准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推动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坚决在根子上“挖毒瘤”、“堵漏洞”,以建章立制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围绕推动责任落实,制定《省市县乡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清单》《省直部门履行脱贫攻坚监管责任清单》《省级领导包保贫困村工作职责》等文件,全面压实各方面责任,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围绕开展产业扶贫,出台《吉林省产业精准扶贫规划(2019-2020年)》《吉林省产业扶贫攻坚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等文件,不断增强产业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大持续带动脱贫力度。围绕加强基层党建,下发《2019年全省发展党员指导计划》《关于集中清理有前科劣迹现任村干部的通知》等文件,不断增强抓党建促脱贫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围绕强化监督考核,下发《关于对中央各类监督检查指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的通知》《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专项督导工作方案》等文件,有力保障了各项整改任务扎实有效落实。

经过3个月的工作,我省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取得重要成果。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是一项长期政治任务,为我们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重大契机,目前整改取得的成果只是阶段性的,还需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下一步,我们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动真碰硬真改实改,确保问题全面解决,确保改到位、改彻底。

一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统领脱贫攻坚工作。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实践载体,不折不扣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和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拿出决战决胜的精神状态,坚定信心不动摇、咬定目标不放松、整治问题不手软、落实责任不松劲、转变作风不懈怠,迎难而上,真抓实干,确保今年脱贫6万人、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县全部摘帽,明年实现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让贫困人口与全省人民一道迈进全面小康社会。

二是强化使命担当,坚决扛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坚决把责任扛在肩上,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理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五级书记抓扶贫,把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落细、落到位。坚持把脱贫质量摆在首位,贯彻精准方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标准,聚焦两个深度贫困县和存量贫困人口,发挥扶贫产业保险作用,扎实做好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住房安全保障、饮水安全等工作,加大对非贫困县、非贫困村内贫困人口的支持,切实解决工作不平衡问题,让脱贫成效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认真做好延边州和宁波市帮扶对接工作,主动加强与中央定点帮扶单位的联系,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脱贫攻坚,凝聚起全社会攻坚的强大合力,形成大扶贫工作格局。认真做好包保帮扶点的脱贫工作,在抓好新点的同时,继续做好原帮扶点的持续脱贫,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把防止返贫摆上重要位置,适时组织对脱贫人口开展“回头看”,对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及时给予帮扶,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长期脱贫。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结合起来,既要集中精力抓脱贫,又要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持续发力、一体推进,确保如期精准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抓好成果巩固和工作深化,坚决防止“一阵风”“走过场”;对需要长期抓好的工作,认真研究治本之策,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是夯实组织基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完善和落实抓党建促脱贫的制度机制,提高各级干部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能力。深入学习中央关于保持贫困县党政正职稳定的政策规定,不折不扣坚决贯彻执行到位。进一步选优配强贫困地区领导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抓好驻村干部的选派、管理、考核等工作。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发现培养锻炼干部,加强对一线扶贫干部关爱和保障,充分调动广大干部投身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履行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

五是狠抓正风肃纪,突出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结合巡视发现的问题,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大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查处力度,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绝不手软,坚决维护群众利益。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加强监管,从源头上解决影响脱贫攻坚政策公平落实的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巩固深化全省干部作风大整顿成果,大力整治作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响鼓重锤,坚决宣战,坚决防止出现“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问题,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31—88904576;邮政信箱:吉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电子邮箱:jlfpxsz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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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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