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适龄青年社保卡加盖“公民兵役印章”

吉林省适龄青年社保卡加盖“公民兵役印章”

本报讯(王琢琳屈雷宇记者祖维晨)近日,省政府征兵办公室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吉林省公民兵役证”制作方案》,对适龄男性青年兵役登记情况嵌入社保卡等内容提出明确规范要求。

经过多次研究论证和实地调查,省征兵办会同省人社厅决定,在“社会保障卡”重建功能基础上,增加“公民兵役登记,服兵役情况”等信息的存储查询功能。

《方案》中明确提出由县级兵役机关负责收集办证人员信息,同级人社部门负责制证; 2020年办证人员主要包括2014至2020年本省户籍18周岁至24周岁男性公民,2021年起每年年满18周岁本省户籍男性公民将自动分为办证对象;初次领取社保卡(公民兵役证)的男性适龄公民,由人社部门免费制发,已领取社保卡的男性适龄公民,需换发带公民兵役信息的社保卡,办证费用由辖区兵役机关从年度兵役工作扩展中保障。从证件申领到补办,从组织实施到保障保障,不但内容明细,步骤清晰,对后续保障监督也都一一进行了明确。

下一步,省征兵办将联合省教育厅,公安厅,人社厅,金融机构等部门,建立兵役登记信息联合查验制度,在男性适龄公民办理入学,身份证明,护照,就业,金融等个人事项对未依法法定兵役登记证明。对未依法法定兵役登记证明的男性适龄公民,由承办业务部门督导员促成其补充兵役登记义务,取得公民兵役证,再进行相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