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强调公办民办平等法律地位

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强调公办民办平等法律地位

新华社 5月17日消息,记者当日从教育部了解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在法律地位上,更加体现平等原则,充分保障民办学校师生的同等权利,依法维护民办学校的同等地位。

实施条例强调实施学前教育、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的招生权,与公办学校同期招生;建立民办幼儿园、中小学专任教师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建立统一档案记录教师的教龄、工龄,与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平等对待。

(原题为《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强调公办民办平等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