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南关区召开2021年度抽检不合格食品经营企业负责人集体约谈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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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南关区召开2021年度抽检不合格食品经营企业负责人集体约谈会议

长春市南关区召开2021年度抽检不合格食品经营企业负责人集体约谈会议

为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2月25日,长春市南关市场监管分局会同区食安委、区检察院、区农业局、区商务局联合召开2021年度抽检不合格食品经营企业负责人集体约谈会议,会议由区食安委主任袁国庆主持,辖区59家抽检不合格食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长春市南关区市场监管分局相关负责人通报了2021年度(国抽、省抽、市抽)抽检不合格食品数据分析情况,区检察院、区农业局、区商务局相关负责同志分别结合部门职能针对抽检不合格食品的规范管理提出要求。随后,区市场监管分局副局长戴也军对2021年度抽检不合格食品问题企业进行了集体约谈,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强调:一是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把食品入市关。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经营必须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应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经营企业要切实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等制度,做到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二是要健全食品制度,严把食品质量关。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提供者,特别是大型商超、餐饮服务连锁企业,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保存配送清单及合格证明文件,餐饮服务提供者要配备高温消毒设备,确保餐餐清洗消毒。三是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加强对生产经营问题食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管理,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是要规范处置程序,严格报送时限。按照相关要求,第三方承检机构进行抽检时,属地监管所将派两名监管人员现场陪同抽检,对当场不能提供进货票据的食品经营者立即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将按照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程序,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调查处理,确保案件查办准确、严谨、规范。

下一步,南关区各相关部门将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部门职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坚决打击食品类违法犯罪行为,推进辖区食品安全环境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