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吉林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截至7月15日,全省空气质量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吉林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今天,长春市空气质量指数为34,空气质量等级为优;PM2.5日日均浓度为5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全省9个市州空气质量等级均为优,PM2.5日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

截至7月15日,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77天,同比提升0.5个百分点;PM2.5浓度29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2微克,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今年,吉林全力攻坚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全力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突出抓好秸秆禁烧管控,统筹推进燃煤污染、工业污染和移动源污染治理,取得积极成效。全省8664万亩秸秆实行清单化管理,建立“天地人”综合立体监控网,对火点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监管。上半年,全省25个县(市、区)基本实现“零火点”;加快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深化钢铁企业、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当下,吉林正在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加强氮氧化合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强化重点时段空气质量管控,力争空气质量再上新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