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正式批复同意吉林省经符拉迪沃斯托克港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航线业务

海关总署正式批复同意吉林省经符拉迪沃斯托克港开展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航线业务

记者从珲春市航务局了解到,近日,海关总署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正式批复同意吉林省进一步扩大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在原有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为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中转口岸,浙江省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和嘉兴乍浦港2个港口为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入境口岸。

内贸货物跨境运输,是指国内贸易货物由我国关境内一口岸启运,通过境外运至我国关境内另一口岸的业务。2022年9月,珲春市航务局行文上报市政府,经州、省政府层层上报至国务院,申请增加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为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中转口岸,增加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和嘉兴乍浦港为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入境口岸。

2022年10月15日,“宁波-符拉迪沃斯托克-珲春”航线在宁波试航,“吉浙1号”装载包括家电、光伏、义乌小商品等货物品类的381TEU货物,在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起航,于10月20日下午到达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完成首次试航。截至目前,“宁波-符拉迪沃斯托克”航段已完成11次试运行,累计运输货物3691TEU,货值约9.78亿元,货品种类包括机械设备、五金配件、家纺、汽车轮胎等。

“为持续发挥东西部协作效力,我们以‘青岛港-符拉迪沃斯托克’航线开通为契机,利用青岛哈尚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与符拉迪沃斯托克的合作优势、客户资源及自有船舶等条件,携手宁波舟山港集团,共同谋划开通了‘宁波-符拉迪沃斯托克-珲春’多式联运航线。”珲春市航务局局长朴一峰表示,该航线的开通,将促进建成以珲春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枢纽承载城市为核心,联通滨海2号线重要物流通道并延伸至国内沿海城市,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

图们江报记者: 田婕

来源:图们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