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凰网吉林 何伟/文
6月20日,在吉林省建设国家级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黄显威介绍了长春市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的相关情况。
在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过程中,长春市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全市气象观测全面实现自动化,强对流天气预警提前量达35分钟以上,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98%。全市各级各类应急队伍共290支,救援人员29600余人,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应急救援体系。以绿色低碳产业为引领,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及循环经济产业。编制园区、工厂、建筑、学校、社区、景区等6个领域《低碳排放示范区创建与评价指南》,印发《长春市低碳排放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推进16个低碳排放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整合科研资源,组建成立长春市碳中和研究院。研究院下设气候适应、碳核算、碳金融等17个学部,聚焦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领域的政策、技术、服务,打造集政府碳智库、企业碳伙伴、社会碳管家功能于一体的科研、教育、培训、咨询平台。协同推进节能降碳,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下一步,长春市将采取六个方面的措施,切实加强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
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政策合力。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任务目标明确、部门按责分工的长效机制。成立部门联合专班,形成适应气候变化政策行动合力。
以指标为杠杆,打造气候适应型城市。将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相关指标纳入长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突出重点任务,打造全新治理体系。重点实施完善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强化城市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加强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加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优化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气候韧性、提升城市水安全保障水平、提升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等10大工程。
加大财政资源引导,扩宽发展渠道。发挥财政资源配置职能和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采取市场运作等方式,鼓励支持社会资金投入,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加快体系建设,提升社会突发反应能力。将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作为我市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一项长期而重要的工作任务,把应对气候变化、防灾减灾、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
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合作交流。加强气候适应型城市人才队伍的建设,建立人才激励与竞争机制,加强政府、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合作,形成以专家为主导的开放式科研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