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好“权”严追“责” 吉林持续完善司法审判制约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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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好“权”严追“责” 吉林持续完善司法审判制约监督机制

凤凰网吉林 何伟/文

“从当前司法实践看,‘放权’有余、‘监督’不足依然是制约司法责任制落实的突出问题。”吉林省法院副院长赵东巍18日表示,下一步将聚焦完善制约监督机制这一主攻方向,控好“权”、严追“责”上。

吉林省法院副院长赵东巍介绍情况。图片来源:吉林发布

吉林省法院副院长赵东巍介绍情况。图片来源:吉林发布

吉林省当天举行“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赵东巍表示,就司法审判工作来讲,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关键是落实和完善“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也就是正确处理好“权”和“责”的关系。

下一步,吉林省法院将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改革:

聚焦政治引领,完善自觉接受党的绝对领导制度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各级法院党组把握司法政策取向、审判工作导向的重要职能,加大重大敏感案事件处理政治把关。同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5+N”内部责任体系,持续整治司法作风领域顽瘴痼疾

聚焦权责一致,完善审判权制约监督机制。压紧压实院庭长监管责任,全面推行案件“阅核制”,加强对院庭长履职情况的考核评价。突出法官办案主导地位,推动合议庭成员履行法定职责、独立发表意见、承担相应责任。强化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的专业监管功能,落实审判管理、审务督察等部门的动态监督职责,完善全流程案件监管体系,实现对审判权的闭环式监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检察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推动内、外部监督有机贯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聚焦裁判统一,完善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当场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程序,巩固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严格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机制。遵循执行权运行规律,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持续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

聚焦公正司法,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推进政法专项编制和法官员额动态管理,深化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严格落实省法院出台的法官与律师交往“八条禁令”、在职人员任职回避、离职人员从业限制等制度规定。加强司法责任追究,落实法官惩戒制度,推动法官惩戒与绩效考核、员额退出、纪检监察等程序有机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