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出台12项举措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改革

吉林省出台12项举措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改革

凤凰网吉林 何伟/文

12月23日,吉林省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吉林省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发布会现场 吉林发布 供图

发布会现场 吉林发布 供图

日前,吉林省科技厅联合吉林省委组织部等10部门起草了《吉林省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改革实施方案》,包含总体要求、改革内容、保障措施3个部分。其中改革内容包括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转化模式改革、管理改革、市场化转化机制改革4个方面12条具体措施。

《实施方案》围绕吉林省科研单位、企业、服务机构三方发展需求实际,聚焦打通职务科技成果市场化转化通道,注重从科技成果供给端、承接端和转化服务端,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集成改革。其中含金量较高的突破性举措有三个方面:为解决科技成果不愿转问题,全面铺开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赋予科研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更大自主权,推行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为解决科技成果不敢转问题,允许科研单位正职领导依规探索开展科技成果持股改革,允许科研单位将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区别于一般性国有资产进行单列管理,确保不造成重大违法违纪和国有资产损失。为解决科技成果不好转问题,全面推动“先使用后付费”“差异化赋权”“权益让渡”“先投后股”等转化模式在我省实践,赋能科技型中小企业更好承接和转化成果。同时,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和人才队伍给予奖励激励,以市场化手段激发科技成果转化主动性。

吉林省科技厅从2022年开始,先后遴选两批共18家省属高校院所开展了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截至目前,18家试点单位累计赋权职务科技成果1928个,转化职务成果633个,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金额超过1.6亿元,收益分配给科研人员或团队9942万元。

这次全面铺开职务科技成果改革工作,是在总结前两批赋权改革试点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上研究提出的,目的是持续深化赋权改革举措,扩大赋权改革范围和社会受益面,全面激发科研人员、科研单位的创新热情和创新动力,有效解决科技成果不愿转的问题。

科技成果只有转化才能实现创新价值,不转化是最大的损失。我们有些科技成果之所以难以从实验室走向市场,就是因为转化渠道不够畅通、科技成果承接主体能力不够等。《实施方案》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上提出了“四个探索”:先使用后付费、差异化赋权、权益让渡、先投后股为职务科技成果市场化转化探索可行路径,有效解决科技成果不好转问题。

为激励吉林省广大科研技术人员参与科技成果的转化,在《实施方案》中,提出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中,提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业绩的比重。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定中,把科技成果转化的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核心指标。

为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集聚多方市场资源和力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让更多创新成果转化为发展结果和产业成品,进一步提高市场化服务水平,重点采取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实施分类激励、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予以回报激励的激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