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昨天在长春闭幕,现在播送全会公报。
中共吉林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25年1月21日在长春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省纪委委员42人,列席143人。
省委书记黄强出席全会并讲话。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及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全会由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总结2024年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5年任务,审议通过了史文斌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为奋力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明显进位、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李希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精神,讨论黄强同志的讲话,要求各级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强调,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定不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对形势的准确判断和任务的科学部署上来,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坚定不移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全会提出,做好2025年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持续推进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为奋力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明显进位、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坚强保障。
第一,围绕落实党中央重大改革部署,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坚定维护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改革总目标和“七个聚焦”、13个分领域目标进展情况,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改革部署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抓好落实。
第二,围绕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纪律教育常态长效,采取类案剖析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严格执行纪律,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发挥层层设防作用。
第三,围绕健全风腐同查同治机制,一体深化正风反腐。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顶风违纪、隐形变异、“中梗阻”、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强化监督、深化治理。严惩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着重抓好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系统整治,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问题,坚决查处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行贿人,加大跨境腐败治理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情况的及时预警监督,完善对重点行贿人联合惩戒机制,增强以案促改促治实效。
第四,围绕站稳人民立场,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发力惩治“蝇贪蚁腐”,持续深化“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等方面突出问题治理,扎实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指导各地聚焦供热、农村供水保障等民生痛点难点因地制宜开展整治。
第五,围绕精准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不断深化政治巡视。深入查找制约全省高质量发展、落实改革部署中的主要矛盾。科学统筹常规巡、专项巡、重点巡、机动巡、提级巡,以及巡视“回头看”、交叉巡察。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第六,围绕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法规制度。深化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纵深推进向省属高校、省管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试点,推动完善监督体系。
第七,围绕健全管党治党责任格局,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两个责任”抓纲带目,督促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专责同向发力,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第八,围绕发扬彻底自我革命精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打造纪检监察铁军。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廉洁建设。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奋发进取,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全省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推动吉林高质量发展明显进位、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吉林新闻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