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城”长春出台支持网络短剧发展新政 至高可补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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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城”长春出台支持网络短剧发展新政 至高可补500万

凤凰网吉林 贺宝庆/文

长春市政府官网近日发布促进影视产业发展意见,鼓励网络微短剧等新兴业态发展,其中对在长春影都搭建规模化微短剧拍摄场景,并实际投入运营,将补助实际投入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这份“关于促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的补充意见”为此前相关政策的补充,主要支持网络短剧发展。

为支持短剧制造拍摄,长春市将为优秀题材短剧开通备案和审查绿色通道。在剧本方面,每年综合评选出10个优秀剧本作品,给予剧本版权方一次性奖励10万元。在在吉林省拍摄的网络微短剧剧组,将给与10%制作配套费用,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为支持长春影都发展,当地将对新设立发行平台企业、微短剧基地建设、基地运营以及短剧示范园区(基地)和影视数字化项目投入等方面给予补助。

其中,对在影都搭建规模化微短剧拍摄场景,并实际投入运营使用的网络微短剧基地,补助搭建拍摄场景企业实际投入的3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在影都运营网络微短剧基地的企业,依据其运营面积及运营绩效,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作为知名“电影城”,长春市正全力打造"影视之都"。作为长春市影视产业发展核心区——净月高新区正在聚力建设影视产业发展的新生之地。通过引进影视关联产业项目,一条覆盖影视产业上下游的全产业链条正在净月高新区加速建设中。

净月高新区正在围绕影都核心区六大基地,引进内容生产、影视后期制作、影视科技、影视发行、影视投资等多类型、全链条影视企业。

此外,净月高新区还在省内首创设立了影视服务局,一站式受理企业或剧组提出的需求清单,包括政策咨询、勘景协调、临建报批、车辆通行、外籍人员签证以及补助兑现等。

此前,吉林省、长春市和净月高新区三级共同出资,设立影视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池,专项支持影视产业发展。在资金支持方面,包括制作配套费用补助最高300万元、新建改建外景补助最高2100万元、冬季采暖补助最高100万元、精品创作奖励最高500万元、电影公映票房奖励最高500万元,单部影片最高能够得到3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根据最新的报道显示,长影集团总部已搬迁至长春国际影都,这对于长影实现跨越式发展和吉林省电影事业发展都具有标志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