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3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和《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发布。梅河口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近年来,梅河口市坚持把文明城市建设作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的抓手,持续创新和完善体制机制,传递榜样力量,大力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提升行动,营造“全市动员、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创建氛围,实现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人居环境和谐宜居、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养持续提升。

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梅河口市将牢固树立“思变思进思发展”的理念,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不断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力打造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现代化文明城市。
来源:大河之声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