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三审合一”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三审合一”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

王浩然(实习)/文、图

7月16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挂牌仪式,宣告吉林省首个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于一体的专业化未成年人审判机构正式成立。

揭牌现场,吉林省高院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庭长岳航宣读了机构调整批复文件。长春中院院长任贵利在致辞中强调,新审判庭将打破传统单一刑事审判模式,实现涉未成年人案件归口管理、集中审理,以“三审合一”激活“1+1+1>3”的治理效能。他提出将保护端口前移,聚焦源头预防“问题少年”,践行“能救一个是一个”的目标,推动司法保护从单维惩处转向诉讼内外综合施策。

长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贺指出,需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协同机制:学校通过法治副校长前置法治教育;家庭压实监护责任并重点帮扶困境儿童;社会加强行业监管净化成长空间。他呼吁政法机关建立全链条保护体系,探索未成年人信息库和大数据平台,打破行政部门壁垒形成合力。现场,周贺与任贵利共同为审判庭揭牌,团市委、妇联、公检法等14家单位负责人见证这一时刻。

记者实地探访新审判庭发现,法庭采用暖色调设计与“圆桌审判”布局,弱化对抗氛围,配备心理疏导室,凸显“审判有力度,保护有温度”理念。当日下午的新闻发布会上,长春中院副院长侯海霞详解机构升级逻辑——原属刑事庭的“少年法庭”调整至民事庭归口管理,更名为“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以更高效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她介绍,长春法院近年形成工作格局:以“零容忍”彰显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长春力度”;以特色审判机制探索“长春模式”;以协同治理积累“长春经验”。

面向未来,该庭将推进四大核心工程:组建专业审判团队的“铸魂工程”;深化“前端治理+后端保障”机制的“突破工程”;依托府院联动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快侦、快审、快执通道的“增效工程”;打造“四季普法”品牌(如春季“开学法治第一课”、冬季“家庭法治论坛”)的“浸润工程”。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郭鹏透露,将探索涉校纠纷诉前调解机制,联动教育局设立校园权益保护站,推动司法保护从法庭延伸至校门。

此次改革不仅是机构名称变更,更是司法理念从“审判少年”向保护未成年人”的深层转型。在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与校园欺凌问题凸显的当下,长春中院以专业化审判庭整合司法全链条,试图破解保护碎片化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