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春佳节即将来临,燃放烟花爆竹是表达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 但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切实防范城市噪声和空气污染,营造欢乐、祥和、安全、低碳的节日氛围,共同守护美好家园,现真诚地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遵守规定,做安全文明燃放的践行者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延边州烟花爆竹禁燃限燃管理规定,不在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自觉遵守禁燃时段(晚间22时至次日6时)的规定(除夕、初一禁燃时间放宽至0时30分至6时)。鼓励在允许的时段和区域内,选择安全、文明的方式适度燃放,共同维护节日秩序与社会安宁。
二、积极宣传引导,做绿色低碳生活的倡导者
广大市民可以通过微信、抖音、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主动向亲朋好友宣传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质量、公共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不利影响,倡导使用电子鞭炮、喜庆音乐、装饰灯笼等环保、安全的庆祝方式,共同推动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的节日新风尚。
三、主动参与监督,做公共环境安全的守护者
希望广大市民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在禁燃区域、禁燃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及时予以劝阻;对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城市安全与环境秩序,保护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实际行动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共同营造清新、宁静、祥和的节日环境,为珲春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生态环境更优美贡献一份力量!
四、禁放、限放区域


延边州生态环境局珲春市分局
珲春市公安局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