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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名8岁女孩出走 三个派出所合力寻找

来源:新文化报

2017-04-05 第42期

4月3日下午2点20分,长春一8岁女孩从自家商店离开后就没再回家,直到4日上午8点30分,女孩家人在自强路派出所、重庆路派出所与清明街派出所的帮助下找到了女孩,并将女孩从长春市福利院顺利接回。

8岁女孩从自家商店走失

据了解,4月3日下午2点20分,自强路胡同附近,女孩从自家商店中离开后就再没回家。女孩身穿黄色外衣和蓝色帆布鞋,背着粉色书包,体型偏瘦,年龄8岁。

据称,女孩平时不太出门,不熟悉附近路线,但是可以说出自己所在的学校和家里人的联系方式。

“三所”合力寻找女孩

4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自强路派出所徐警官。“3号下午快5点的时候,孩子家长来派出所说孩子找不到了。”徐警官说,通过录像看到孩子是一个人走的,身边没有其他人带着。

“我们查到了孩子往清明街方向去了,不过,清明街那边已超出了我们管辖范围,接下去的情况我们查不到了。”徐警官表示。

此外,徐警官说,4号早上7点左右,孩子家长又给自己打来电话寻求帮助,“但因后来的监控我们没有权限看,所以我帮着联系了离得最近的重庆路派出所,然后重庆路派出所说他们是接到了一个女孩子,我立即将这一消息反馈给了家长。”

南关分局的工作人员称,清明街派出所也接到了孩子家长的求助,“3号下午夜巡上岗之前,应该是6点多,有市民过来派出所说孩子找不到了,我们就调了监控,看到孩子是往西五马路那个方向去了。”该工作人员说。

女孩被找到送到了福利院

重庆路派出所工作人员说,女孩是一位市民发现的。

“当时是有个市民发现的这个孩子,说是看见这孩子单独一个人,感觉不太正常,就报警了。之后民警出警,询问孩子的过程中,就感觉孩子对于民警问的问题没有说实话。这种情况下,就只能暂时把孩子送到福利院。”该工作人员说。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当时就已经向指挥中心汇报了孩子的相关情况,“今天早上自强街派出所联系到了我,但是因为从福利院领回孩子要进行一些严谨的核查,考虑到这个情况后,我们请示了领导,然后和福利院进行沟通,让孩子家长提供了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中午11点左右,我们重庆路派出所的民警就陪着孩子家长,来到长春市福利院把孩子接回来了。”

对于找到女孩的事,该工作人员说,这都是自己份内的事,只要找到孩子就好。

新文化记者王振东

实习生石天慧

民警提醒:家长要根据孩子的情况,看护好孩子,以免发生意外和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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